词条 | 非爱行为 |
释义 | 非爱行为行为简介现代人交往中有一种“非爱行为”,就是以爱名义对自己最亲近的人进行一种强制性的控制,让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这其实是一种非爱性的掠夺,往往发生在夫妻之间,恋人之间,母子之间,父女之间,也就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之间。英国有一个心理学女博士说:“世上的所有的爱是以聚合为最终为目的,只有一种爱是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所以父母真正成功的爱,就是越早让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你的生命中分离出去,你的教育就越成功。”明白距离和独立是一种人格的尊重,这种尊重在最亲近的人中间也该保有。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距离和独立是一种对人格的尊重, 这种尊重即使在最亲近的人中间, 也应该保有。一旦没有了这种距离, 这种尊重,越过了这个尺度,就产生了隐患,离疏远甚至崩溃就不远了。因此要本着平等和理性的态度去尊重每一个人, 彼此之间留一点分寸,有一点余地。正如禅宗所推崇的一个境界: 花未全开月未圆。 这是人间最美好的境界。 花一旦全开,面临的便是凋谢;月亮一旦全圆,下一刻或许就要缺损了。而未全开, 未全圆,仍使你的内心有所期待, 有所憧憬。 朋友之道, 亲人之道,皆是如此。稍微留一点分寸, 得到的往往是海阔天空! 行为特征夫妻和恋人之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一个对另一个说:你看看,我就为了爱你,放弃了什么什么;我就为了这个家,才会怎么怎么样,所以你必须要对我如何如何。 不少母亲也经常会对孩子说:你看看,自从生了你以后,我工作也落后了,人也变老变丑了,我一切都牺牲了,都是为了你,你为什么不好好念书呢? 行为举例在心理学上,“非爱行为”是指以爱的名义,对最亲近的人进行一种非爱掠夺。多年来一直从事青少年素质教育工作的专家余允珠,结合自己在工作中收集到的案例,分析了目前家长和老师针对孩子的几类“非爱行为”。 一是带附加条件的爱。 很多时候,也许家长并没有意识到,对孩子过高、过多的要求就是一种“非爱行为”。 二是没有原则的爱。 最常见的是家长无限制满足孩子物质上的需求。 三是强制或限制的爱。 家长往往打着爱的旗号,要么替代包办孩子的生活,要么强求孩子达到自己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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