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防止核扩散条约 |
释义 | 简介苏、美、英等国于1968年7月1日在各自首都同时签署,1970年3月5日生效。条约规定:核国家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核武器或核武器爆炸装置;非核国家保证不制造核武器,不接受其他国家核武装的转让;无核缔约国的一切和平核装置应遵守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约和保障制度,国际原子能机构有权对其进行核查等。中国于1991年加入该条约。 内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 NPT又称“防止核扩散条约”或“核不扩散条约”,是1968年1月7日由英国、美国、苏联和其他59个国家分别在伦敦、华盛顿和莫斯科缔结签署的一项国际条约,共11款。 1960年和1964年,法国和中国先后成功地爆炸了核装置,美苏极为担心将会有更多的国家拥有核武器。美国于1965年8月向日内瓦18国裁军委员会提出一项防止核武器扩散条约草案。同年9月,苏联也向联大提出一项条约草案。1966年秋天,苏美两国开始秘密谈判并于1967年8月24日向18国裁军委员会提出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联合草案,1968年3月11日美苏又提出联合修正案。1968年6月12日,联大核准该条约草案。1970年3月5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正式生效。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Comprehensive Nuclear Test Ban Treaty是一项旨在促进全面防止核武器扩散、促进核裁军进程,从而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文本直接送交第50届联合国大会审议。1996年9月10日,联合国大会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5票弃权的压倒多数票通过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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