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成立于2005年5月,主要负责本辖区增值税、消费税、中央级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新办企业所得税及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以及办理出口退税等税收业务。下设企沙税务所,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机关党办10个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信息中心1个。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8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3%。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港口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港口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情况和内部行政管理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局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服务。 (八)根据实际税源和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退税业务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负责本局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曾柳敏,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湖南祁阳人,大学学历。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港口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晖,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广西博白人,大学学历。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预备党员,现任港口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云冠,男,壮族,1968年7月出生,广西横县人,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港口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麦斌,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广西钦州人,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港口区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机构设置办公室 (1)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 (2)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 (3)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4)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文印、信访、保密、密码、调研、政务信息、承担面向社会税收宣传及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 (5)负责管理机关和本系统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接待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6)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7)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政策法规股 (1)负责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 (2)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伪税控管理; (3)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的审核和确认; (5)组织实施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 (6)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 (7)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 (8)负责涉税法律事务; (9)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10)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 (11)组织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12)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13)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税源管理股 (1)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2)负责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减免退税审核调查、日常检查、户籍管理、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纳税辅导等; (3)组织实施各税种纳税评估工作; (4)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收入核算股 (1)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协调和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分析检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监督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情况; (3)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 (4)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和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5)承担税收会计、税收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 (6)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1)组织协调落实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3)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4)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5)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6)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7)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8)负责办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项,包括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 (9)办理发票发售、代开、审验、收缴等发票管理事项; (10)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申报资料接收等涉税事项; (11)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发票违章); (12)受理纳税人投诉; (13)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14)受理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 (15)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 (16)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征收管理股 (1)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 (2)负责欠缴税款管理; (3)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 (4)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税款征收、税收资料、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 (6)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 人事教育股 (1)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 (3)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4)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 (5)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6)承担系统普法工作。 监察室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4)负责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机关党办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工作; (3)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4)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5)承担机关统战工作; (6)指导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信息中心 (1)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及实施; (2)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 (3)负责本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工作; (4)负责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及实施; (5)负责本系统数据集中处理及分析应用工作; (6)负责制定和落实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7)负责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资金安排等工作; (8)承担金税工程及相关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的技术工作; (9)承担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工作。 企沙税务所 主要负责企沙镇纳税户的日常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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