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房奴破产保护 |
释义 | 房奴破产保护是指因受房一些人的影响,一些购房者不小心买了大房,成了消费不起的“房奴”,这些“房奴”可以实行破产保护,同时由国家给予救助。房奴一词是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房奴”意思为房屋的奴隶。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建说,因受房地产商和一些“学者”别有用心鼓吹,同时也因房地产市场缺乏小户型,使一些购房者不小心买了大房,成了消费不起的“房奴”,他建议应对这些“房奴”实行破产保护,同时由国家给予救助。 简介叶青建 “房奴”是指城镇居民抵押贷款购房,在生命黄金时期中的20到30年,每年用占可支配收入的40%至50%甚至更高的比例偿还贷款本息,从而造成居民家庭生活的长期压力,影响正常消费。购房影响到自己教育支出、医药费支出和抚养老人等,使得家庭生活质量下降,甚至让人感到奴役般的压抑。 房奴出自《购房成不能承受之重 31.8%房贷一族成“房奴”》,是说很多按揭买房的人在享受有房一族的心理安慰的同时,生活质量却大为下降,不敢轻易换工作,不敢娱乐、害怕银行涨息,担心生病、失业,更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房奴,就是房子的奴隶,工作赚的钱不是为养老婆、儿子,而是为了养房子。(摘自《应用写作》杂志)对很多人来说,购房已不是个人行为,甚至是一个家庭、一个家族在供房。有人用“六一模式”概括全家供房的情景:六个人,青年夫妻、男方父母、女方父母用多年的积蓄共同出资,在城市里买一套房。 通常来说,“房奴”就是指家庭月负债还款额超过家庭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此类家庭因为负债率较高,已经影响了家庭生活的正常品质。按照国际通行的看法,月收入的1/3是房贷按揭的一条警戒线,越过此警戒线,将出现较大的还贷风险,并可能影响生活质量。以国内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住房消费支出超过家庭收入比重的30%就存在着过度负担。有关调查显示,目前约31%的购房者月供占到月收入的50%以上,已超过国际上公认的住房消费警戒线。 三对策保护房贷破产者叶青说,这些人有别于投机者,他们主要是被地方政府和某些媒介误导和诱惑所致,因此各级地方政府有责任对他们实施破产保护和救助。 他建议,对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贷破产者”,对还贷已达90%以上者,地方政府应给予破产保护,延长和推迟还贷时间和期限;对还贷低于90%者,可由地方政府成立中介公司,收购其贷款房屋归还银行贷款,将大户型置换为小户型,其差价既可支付一定中介费用,又可为“房奴”提供消费资金,这对启动内需很有作用;而对只付首付后未还月供,实属贫困者,政府应收购其房,归还首付,并进行社会救助,政府提供租房补贴,来化解不安定因素。 取消二套房按揭叶青还建议,继续将房贷首付比例由目前30%提高到50%,对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原则上不实行按揭。 同时,他还建议,停止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他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已完成资本原始积累,不再是弱小的需国家全力扶持的幼稚产业,反而是资本巨人。商品预售制度到了宣告结束的时候。住建部应制定一个时间表,比如2至3年,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到最后取消预售。 提倡节约住房。叶青说,中国人多地少,不少重要资源严重缺乏,住房消费上应大力提倡节约理念。他建议,小户型应从90平方米规定下降到7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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