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泛珠江三角洲地区 |
释义 | 珠三角“珠江三角洲地区(珠三角)”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九十年代后期,在“(小)珠三角”的基础上出现了“大珠三角”的概念。2003年,又提出来了“泛珠三角”的概念。至此,“珠三角”实际上涵括了“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三个不同层面既相互区分又紧密关联的概念。 泛珠三角概述“泛珠三角”包括珠江流域地域相邻、经贸关系密切的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9省区,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面积200.6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45698万,GDP总值52605.7亿元(6356亿美元)。其中,9省区面积占全国的20.9%,人口占全国的34.8%,GDP总值占全国的33.3%。 有利资源稀土,有色金属,水能,风能等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