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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樊锥
释义

樊锥(1872-1905)南学会邵阳分会会长,湖南不缠足会董事。新邵县雀塘镇人。字春徐,又字一鼐。生于同治十一年(1872)。家贫。少好学,受知于学使张亨嘉,为县学诸生。不久,就读于长沙城南书院。时值变法维新运动兴起,因其涉猎诸子,旁证西学,于所作课艺中,倡言“揽子墨之流,证欧罗之续,总绝代之殊尤,辨章乎宏录”,为学政江标所称赏。光绪二十三年(1897)选拔贡。同年八月,长沙湖南时务学堂创立,他又上书湘抚陈宝箴,建议“开拓用才之术”,“不忤狂言,其通者取之,其不通者容之”,以“转移风化”。

履历

光绪二十四年(1898)正月,南学会在长沙开讲,樊锥旋即在邵阳组织南学会分会,被举为分会会长。他手订邵阳南学会分会章程,主张对“一切拘迂狭隘之见,概宜屏除”,“力除一切浮华嚣张之习”,提倡民权平等之说。其旧时同学苏舆见之,乃撰《驳南学分会章程条议》,攻击他倡“平等邪说”,是“无尊卑亲疏”,呼吁南学分会对他予以“处治”。樊锥持之益坚,并表示“生死不能夺其志,贵贱不能换其帜”。同年二月十五日,《湘报》创刊,他为主要撰稿人之一。先后在《湘报》上发表《开诚篇》、《发锢篇》、《劝湘工》等文,持论激烈,传诵一时。提倡资产阶级民权、平等和立宪之说,要求将“一切用人行政,付之国会议院”,“使人人有自主之权,人人以救亡为事”。他主张维新不能只靠少数人,要启迪民智,造就众多新人,说:“天下之理,天下公之,天下之事,天下公之”,“如欲存中国,则不可不和众,不可不多人”,否则“积习于下,而新者一二,不新者千百,阻之者又亿万”,如是变法维新即不能奏效。他还提出变法维新要彻底:“一切繁礼细故、猥尊鄙贵、文武名场、恶例劣范、铨选档册、谬条乱章、大政鸿法、普宪均律、四民学校、风情土俗,一革以前,搜索无剩,唯泰西者是效。”呼吁“大兴艺学,众建学堂,宏创工厂,当购机器,广选西法,多聘西师”,以发展中国民族工业。并认为工是“劝商之本”,只要“工艺能盛”,自然“货可不洋”,可以抵拒“洋货”之倾销。又愤怒斥责“傲然自大,顽冥不灵”的“群寮”、“群丑”和“深闭固拒”的封建顽固派,抨击其“碍事梗议”,“稍有新政新学,必万端阻挠,万端梗塞,使之已行者撤,将行者歇,未行者缺”。提出应该将此类“死人”“网罗净尽”,不能让其“控制生人”。

同时,樊锥与熊希龄、谭嗣同等发起组织湖南不缠足会,提倡妇女放足,革除千百年来妇女缠足旧风俗,以振兴国家,解放妇女。并担任董事。此议颇得社会支持,一时在《湘报》上题名加入不缠足会者即有数千人,不少州县都成立分会。

樊锥在湖南维新运动中言行激烈,遭到封建守旧分子忌恨。王先谦、叶德辉及其门弟子等勾结邵阳劣绅,攻击樊锥为“首倡邪说,背叛圣教,败灭伦常,惑世诬民”的“乱民”,将其驱逐出境。不久,戊戌政变发生,因匿处深山,幸免于难。

光绪二十六(1900)秋,唐才常组织自立军起义,樊锥曾参与其事。起义失败后,间关走上海,与陈范等主办《苏报》。二十九年《苏报》案发生,他避祸走日本,改名时中。初入成城学校,旋以体弱不适,改习法政。后在黄兴、陈天华等影响下,倾向革命。三十年返国,参与华兴会长沙起义。事败后,改名诚亮,入南京军校任教。稍后,应蔡锷邀至广西,入陆军小学任教。三十一年冬,因病返湘。次年春逝世,年仅35岁。今人辑有《樊锥集》行世。

参考文献

《湖南省志 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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