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人配售股票发行方式 |
释义 | 法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成为战略投资者;一类是与发行公司无紧密联系的法人,称为一般法人。法人配售就是股票发行公司专门向这两类法人出售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它需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方案,经核准后方可实施。 指发行人在公开发行新股时,允许一部分新股配售给法人的发行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发行量和发行底价,通过向法人投资者询价,并根据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以同一价格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其中法人包括了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两类。根据规定,发行价格须由询价产生;发行量在8000 万股以上的,对法人的配售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发行量的50% ;发行量在20000 万股以上的,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对法人配售的比例;发行人选择战略投资者,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要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定义,战略投资者原则上不超过2 家,并披露其与发行人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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