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十一点法定规章 |
释义 | 规章制度名,是由澳门政府对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二十一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十一点:又名黑杰克,是一种起源于法国,现已流传到世界各地的纸牌游戏)。 二十一点的起源21点游戏为一款极具趣味性的牌类游戏,最早出现在十六世纪,起源于法国,法语称:vingt-et-un (单单字面来看是20和1,因为法文数字本身的复杂性,就是简单的21), 因此在广为流行后该游戏就叫“21”。后传入英国并广泛流传, 如果玩家拿到 黑心“A”和 黑心“J”, 就会给与额外的奖励,英文的名字叫黑杰克(Blackjack)。 重新刊登经修改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八条规定后的《二十一点法定规章》 发文单位:澳门 文 号:第141/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 发布日期:2000-7-24 执行日期:2006-4-17 鉴于三月五日第57/83/M号训令核准的《二十一点法定规章》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经过多次修改,现有需要将其最新修订本全文重新刊登; 鉴于专营公司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S.T.D.M.)最近建议修改该法定规章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八条规定,现藉此将该等修改加入本重新刊登文本内; 基此,考虑到博彩监察暨协调局的赞同意见;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独一条 重新刊登经修改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八条规定后的《二十一点法定规章》,该法定规章附于本批示并为其组成部分。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二十一点法定规章 第一条用具: a)一副或一副以上的纸牌,每副五十二张; b)使用一副纸牌时所使用的一个金属派牌盒和一张白咭,或使用一副以上的纸牌时所使用的一个派牌器(sabot)和两张白咭; c)一部洗派牌机。 第二条一、开始程序: a)使用一副或一副以上的纸牌,该等纸牌可供一局或一局以上之用。该等纸牌由庄家洗好,再由任何一位赌客以一张白咭插入其中;倘没有赌客欲为之,则由庄家为之。倘使用一副以上的纸牌时,则必须在最后三十张或三十张以上的纸牌处插入第二张白咭。然后,将纸牌放进一个派牌盒或派牌器内; b)倘使用洗派牌机时,则不适用上述插入白咭的程序。只要将纸牌放进洗派牌机内洗好后,便可直接从机内将之取出派发; c)按照所使用的纸牌副数,从派牌盒、派牌器或洗派牌机内取出并销去相同数目的纸牌,将之放进赌枱的废牌盒内。然后,将纸牌派发,每次一张。阳开的纸牌均视为作废。倘发现派牌错误时,则改正之,以派给赌客应得的纸牌。倘无法改正之,则将该局已派发的纸牌全部销去。 二、一局的完结: 倘使用派牌器时,第二张白咭的出现表示此乃最后一局。取出白咭并完成此局后,将纸牌洗好;倘纸牌不宜再使用,则以新的纸牌替代之。不论第二张白咭出现与否,庄家可以在任何一局完结后洗牌。倘只使用金属派牌盒派发一副纸牌时,则只作一局之用,每一局完结后重新洗牌。倘使用洗派牌机时,则在每一局完结后将所有使用过的纸牌放进洗派牌机内。 三、门数: 每张赌枱设有六门或七门,这视乎「枱证」上所示的门数而定。赌客可投注于多门。倘某一门只有一名或多名企位赌客投注,则该门纸牌由「庄荷」负责。* 四、销牌: 倘使用派牌器或洗派牌机时,除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一局开始之前销去的纸牌之外,在随后每一局开始之前均销牌一张,而在庄家获派第二张牌面向上的纸牌之前亦销牌一张。 *已更改请查阅:第69/2000号行政命令。 第三条一、派牌: a)倘使用派牌器或洗派牌机时,每门先获派纸牌两张,牌面均向下,庄家只获派纸牌一张,牌面向上。各赌客博牌或决定不博牌后,庄家才获派第二张纸牌,牌面亦向上; b)倘使用金属派牌盒时,每门获派纸牌两张,牌面均向下,庄家亦在各门博牌之前获派纸牌两张,第一张牌面向上,第二张牌面向下。 二、博牌: a)庄家总牌点得十六点或低于十六点时,必须博牌。庄家总牌点得十七点或超过十七点时,不得博牌。倘庄家疏忽大意、错误地博牌,则该张纸牌作废; b)赌客可以依其判断力博牌或不博牌,但超过二十一点者除外。超过二十一点者必须立即开牌,并输掉其赌注,即使庄家超过二十一点亦然; c)自左边起,首门下注的赌客博牌或不博牌后,必须就其这局博彩在庄家侍待第二位赌客之前向庄家亲口声明其最后的决定。对接在后面的赌客亦采行同一程序,直至最后一位赌客作出最后的决定为止。 第四条纸牌点数:A牌计为一点或十一点,由赌客选定;人像牌每张计为十点,其它纸牌按其牌点数计算。 第五条决胜负:按照一般规则,点数大于庄家点数的一门视作赢论,点数小于庄家点数的一门视作输论。 第六条 《BlackJack》:倘首两张纸牌的组合为一张A牌和一张人像牌或十点牌,则为《BlackJack》。倘庄家并非得《BlackJack》,则取得《BlackJack》的赌客可赢得相等于其投注金额倍半的彩金。倘庄家牌面为A、人像或十点时,手持《BlackJack》的赌客可以要求收取相等于其投注金额的彩金。超过两张纸牌得二十一点者,不视作《BlackJack》论,但倘庄家并非得《BlackJack》或二十一点,可以收取相等于其投注金额的彩金。倘赌客得《BlackJack》和庄家超过两张纸牌得二十一点,则得《BlackJack》者视作赢论,可以收取倍半的彩金。相反而言,倘庄家得《BlackJack》和赌客超过两张纸牌得二十一点,则庄家视作赢论。分门投注后得二十一点,不视作《BlackJack》论。 第七条 和牌:下列情况视作和牌论: a)同一局中,赌客和庄家均得《BlackJack》; b)赌客点数和庄家点数相同。 第八条 保险投注:倘庄家牌面为A时,赌客可以作出一个名为“保险投注”的额外投注,其金额不得超过原投注金额的一半。各赌客博牌或不博牌后,倘庄家获派第二张纸牌而得《BlackJack》,则保险投注者可获派相等于其保险投注金额两倍的彩金。在此情况下,庄家没收所有非得《BlackJack》的赌客投注。倘庄家并非得《BlackJack》,则没收所有保险投注。 第九条 特奖:倘赌客得同花6、7和8或三张7,可实时收取相当于其投注金额三倍的彩金,即使庄家牌面为A亦然。 第十条 分门:首两张纸牌均为同一点数的赌客,可以将之分作两门投注。每门的投注金额与原投注金额相同。将两张A牌分门的赌客,每门只获派发一张纸牌。倘用作分门的同一点数纸牌并非A牌,则赌客可以不限张数博牌,但超过二十一点者除外。 第十一条 加注:首两张纸牌共得十一点的赌客,可以将其投注金额增加一倍,但只获派发一张纸牌。 第十二条 放弃牌局:倘庄家牌面并非A牌,赌客可以放弃牌局输掉其投注金额的一半,但必须在全枱尚未博牌之前决定是否放弃牌局。决定一旦作出,便不能变更。 第十三条 五张纸牌:只要庄家首张牌面并非A牌,持五张纸牌但总牌点不超过二十一点的赌客可以要求收取相等于其投注金额一半的彩金。倘赌客不要求收取之或庄家首张牌面为A牌,则该局如常进行。 第十四条 同门搭注:倘两名或两名以上赌客同门投注时,投注金额最大者就该局作出所有决定,但只有坐位赌客才可以手持纸牌。倘同门投注金额相同时,则坐位赌客对该局有决定权。同枱赌客不得干预别家博牌或不博牌。 第十五条 对子:除原投注和保险投注外,赌客可于任何一门或多门作对子投注。对子是指赌客某一门的首两张纸牌组成一对(不论颜色或花如何,两张纸牌点数相同,即J牌和Q牌不成一对,但两张J牌成一对)。赌客将对子分门后的首两张纸牌成另一对时亦为对子,再分门后的另一对亦然,如此类推。对子投注中彩的赔率为一赔十一。 *附加请查阅:第69/2000号行政命令 “BlackJack”或“二十一点”法定规章 第一条 用具 “BlackJack”或“二十一点”博彩用具包括: (一)设有台证及六个座位或六个座位以上的博彩桌一张; (二)一副或一副以上的纸牌,每副五十二张; (三)用一副纸牌时使用一个金属派牌盒和一张白咭,用一副或多副纸牌时使用一个派牌盒(牌靴)及视乎用牌一副或多副使用一张或两张白咭; (四)一部自动洗派牌机。 第二条 程序 一、纸牌可供一局或一局以上之用,并于开始时,按下列程序洗牌及派牌: (一)由庄家洗牌时,纸牌须由任何一位博彩者将一张白咭插入其中,倘没有博彩者欲插入白咭,则由庄家为之。如使用一副以上的纸牌时,则必须在最后三十张或三十张以上的纸牌之间插入第二张白咭,然后将纸牌放进金属派牌盒或牌靴内; (二)使用自动洗派牌机时,只需将纸牌放进洗派牌机内,便可直接从机内将之取出派发。 二、牌局结束时按照所使用的用具采用下列程序: (一)使用牌靴时,第二张白咭的出现表示此乃最后一局。取出白咭并完成此局后,将纸牌洗好;倘纸牌不宜再使用,则以新的纸牌替代之; (二)不论第二张白咭出现与否,庄家有权在任何一局完结后洗牌; (三)使用金属派牌盒派发一副纸牌时,则只作一局之用,每一局完结后重新洗牌; (四)使用自动洗派牌机时,则在每一局完结后将所有使用过的纸牌放回洗派牌机内。 第三条 博彩桌上之门数 一、每张博彩桌设有六门或六门以上,视乎台证上所示的门数而定。 二、场方保留对每一位博彩者可投注之门数进行限制之权利。 三、博彩者可作多于一门的投注。 四、倘进行投注的都是企位博彩者,则仅庄家可持牌。 第四条 销牌 一、派牌前,庄家可选择采用以下任一方式销去一张或多张纸牌: (一)根据使用纸牌多少副,销去数目相同的纸牌,从金属派牌盒、牌靴或自动洗派牌机内取出第一张或头几张牌,将之放进博彩桌的废牌盒内; (二)从金属派牌盒、牌靴或自动洗派牌机内取出并销去第一张纸牌,将之放进博彩桌的废牌盒内。 二、使用牌靴或自动洗派牌机时,除了在牌局开始之前销去的纸牌之外,亦可在随后每一局开始之前均销牌一张,而在庄家获派第二张牌面向上的纸牌之前亦销牌一张。 第五条 派牌 一、派牌由左边起派给下注之各门及庄家,每次派发一张: (一)阳开的纸牌视为作废,但牌局开始时首张纸牌阳开时,则可选择视之为有效; (二)派牌如发现有错误时,应实时改正,以派给博彩者应得的纸牌。倘无法改正,则将该局已派发的纸牌全部销去。 二、派牌给博彩者时,应从下列两程序选项中采用其一: (一)程序一: (1)使用“牌靴”或自动洗派牌机时,每门先获派纸牌两张,牌面均向下,庄家只获派纸牌一张,牌面向上。各博彩者博牌或决定不博牌后,庄家才获派第二张纸牌,牌面亦向上; (2)使用金属派牌盒时,每门获派纸牌两张,牌面均向下,庄家亦在各门博牌之前获派纸牌两张,第一张牌面向上,第二张牌面向下。 (二)程序二: (1)使用“牌靴”或自动洗派牌机时,每门先获派纸牌两张,牌面均向上,庄家只获派纸牌一张,牌面亦向上; (2)庄家第二张纸牌在博彩者博牌或决定不博牌后方派发,牌面同样向上。 第六条 博牌 博牌时应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程序: (一)庄家总牌点得十六点或低于十六点时,必须博牌,但总牌点得十七点或超过十七点时,不得博牌。倘庄家不当地博牌,则该张纸牌作废并被取出,但纸牌并未开阳则可视为有效; (二)博彩者可以依其判断力博牌或不博牌,但超过二十一点者除外,超过二十一点者必须立即开牌; (三)自左边起,首门下注的博彩者博牌或不博牌后,必须就其这局博彩在庄家等第二位博彩者作出决定前向庄家亲口声明其最后的决定。对接在后面的博彩者亦采行同一程序,直至最后一位博彩者作出最后的决定为止; (四)博彩者总牌点低于二十一点时可博牌,下列情况除外: (1)其持有的纸牌组成“BlackJack”或总牌点为二十一点; (2)选择将其投注金额增加一倍,此时其只能博一张纸牌; (3)将两张A牌分门,此时每门只能博一张纸牌。 (五)在派发首两张纸牌后,庄家从左边开始高声宣读各博彩者所得总点数,等候各博彩者决定加注、分门、博牌或不博牌。 第七条 计分 一、各博彩者对投注作出最后决定后,庄家派发纸牌并高声宣布各博彩者所得点数,再派第二张纸牌给庄家本人并宣布庄家本人所得总点数。 二、博彩者牌点逾二十一点即输掉其注额,即使庄家超过二十一点亦然。 第八条 纸牌点数 A牌计为一点或十一点,由博彩者选定;人像牌每张计为十点,其它纸牌按其牌面点数计算。 第九条 胜负 按照一般规则,点数大于庄家的一门视作赢论,点数小于庄家的一门视作输论。 第十条 “BlackJack” 一、首两张纸牌的组合为一张A牌和一张人像牌或十点牌,则为“BlackJack”。 二、倘庄家并非得“BlackJack”,则取得“BlackJack”的博彩者可赢得相等于其投注金额倍半的彩金。 三、倘庄家牌面为A、人像或十点时,手持“BlackJack”的博彩者可以要求收取相等于其投注金额的彩金。 四、超过两张纸牌得二十一点者,不视作“BlackJack”论,但倘庄家并非得“BlackJack”或二十一点时,可以收取相等于其投注金额的彩金。 五、倘博彩者得“BlackJack”而庄家以超过两张纸牌得二十一点,则博彩者赢并可以收取倍半的彩金。 六、倘庄家得“BlackJack”而博彩者以超过两张纸牌得二十一点,则庄家赢。分门投注后得二十一点,不视作“BlackJack”论。 七、倘庄家得“BlackJack”而博彩者将其投注金额增加一倍时,庄家可予博彩者选择输时只输原注金额。 第十一条 和局 以下情况视为和局: (一)同一局中博彩者与庄家各得“BlackJack”; (二)博彩者与庄家得相同点数。 第十二条 保险投注 一、庄家牌面为A时,博彩者可以作出名为“保险投注”的额外投注,由庄家决定接受投注的金额,该金额可由原投注金额之一半至全数。 二、各博彩者博牌或不博牌后,倘庄家得“BlackJack”,则保险博彩者可获派相等于其保险投注金额两倍的彩金。在此情况下,庄家没收所有非得“BlackJack”的博彩者投注。 三、当庄家并非得“BlackJack”时,则没收所有保险投注。 第十三条 额外投注 除了原投注及保险投注外,博彩者还可以投下列中之一注: (一)任何博彩者的一门或多门中的“任何对子”。“任何对子”是指: (1)对子是指博彩者的一门首两张纸牌组成一对,不论颜色或花如何的两张点数相同纸牌(例如:J牌和Q牌不成一对,但J牌和J牌则成一对); (2)博彩者将对子分门后的首两张纸牌成另一对时亦为对子,再分门后的另一对亦然,如此类推。 (二)任何一门获派首张纸牌前投注于“7”。“7”是指: (1)首两张连续派发的纸牌均为“7”; (2)两张连续派发的“7”牌分门后派发第三张牌同样为“7”。 (三)任何一门获派首张纸牌前的“13以上及13以下”。 “13以上及13以下”是指首两张纸牌的点数总和高于13点或低于13点。 第十四条 额外投注的彩金 一、“任何对子”的胜注赔率为1赔11. 二、“7”的胜注只赔给较大的组合,赔率如下: (一)两张不同花的“7”赔率是1赔50; (二)两张同花的“7”赔率是1赔150; (三)三张不同花的“7”赔率是1赔500; (四)三张同花的“7”赔率是1赔5000. 三、“13以上或13以下”的胜注赔率为1赔1. 第十五条 特别彩金 倘博彩者得同花“6、7和8”或三张“7”,可实时收取相当于其投注金额三倍的特别彩金,即使庄家牌面为A亦然。 第十六条 分门 一、首两张牌为一对的博彩者可将之分为四门或四门以上不同的投注。 二、每门的投注额跟原注额相同。 三、A牌可作一次或多次分门,而将A牌分门的博彩者,每张A牌只获派一张纸牌。 四、其它任何成对子的纸牌,则博彩者可以不限牌数博牌,但超过二十一点者除外。 五、获派一张与分门之纸牌点数相同但又非A牌的博彩者可以将之再分门一次,但之前已决定不分门者除外。 第十七条 加注 投注额可选择下列任一项目将其投注金额增加一倍: (一)博彩者只可于获派的首两张纸牌上,或在任何对子分门后的首两张纸牌上加注;加注后博彩者只获派一张纸牌,牌面向上,放在台证侧边; (二)首两张牌的点数总和为11点的博彩者方可将其投注金额增加一倍,在此情况下只获派一张纸牌。 第十八条 放弃牌局 一、倘庄家牌面并非A牌,博彩者可以放弃牌局输掉其投注金额的一半。 二、放弃牌局的决定须在庄家派发博牌前作出,且决定之后不得变更。 第十九条 五张纸牌 一、只要庄家首张牌面并非A牌,持五张纸牌但总牌点不超过二十一点的博彩者可要求收取相等于其投注金额一半的彩金。 二、倘博彩者不要求收取此彩金或庄家首张牌面为A牌,则该局如常进行。 第二十条 同门搭注 一、同门搭注时应循下列任一程序选项: (一)当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博彩者同门投注时,由座位博彩者就该局作出决定; (二)一门最多可让三位博彩者下注,但博彩区或博彩厅总管有权减少此人数。在此情况下,由坐在博彩座位上的博彩者或由最接近庄家而投注的博彩者就纸牌作出决定; (三)两位或多位博彩者同门投注时,由投注金额最高者作出整局决定,但只有坐位上的博彩者方可手持纸牌。如同门各投注的金额相同,则该局的决定权落在坐位上的博彩者。 二、同台不同门之博彩者于以上任一程序中不得干预别家博牌或不博牌。 第二十一条 许可 场方决定采用本规章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十条第七款以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选项时,须先获得博彩监察协调局许可,且应于预定采用日期前三个工作天提交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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