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多重人格疾患 |
释义 | 多重人格症(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 ,MPD)是心理疾病的一种,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CM)中归类于第一轴的解离症的一种。多重人格具有超过一个(若是2个则称为双重人格)的人格存在,就有如“在一个身体里住著好几个灵魂”。事实上它有过多种名称,在CCMD-3中称为“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属癔症;在ICD-10中称为“多重人格障碍”,属分离(转换)性障碍,在DSM-IV中称为“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属解离型障碍。1994年美国精神病学会将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定义为该病症的国际统一正式名称。 临床症状多重人格患者的每一个人格都是稳定、发展完整、拥有各别思考模式和记忆的。分裂出的人格包罗万象,可以有不同的性别、年龄、种族,甚至物种。他们轮流出现控制患者的行为,此时原本的人格对于这段时间是没有意识也没有记忆的。分裂出的人格之间知道彼此的存在,但原本的人格(即未产生多重人格前的人格,或称主人格)并不知道“他们”的存在,所以即使患者发现自己的记忆有截断的现象,也无法知道自己已有多重人格。但分裂出的人格中往往会有一个是知道所有事的,如果这个人格愿意合作,治疗人员就能从中得知许多有益的资料。 原因多重人格的产生与童年创伤有密切相关,尤其是性侵害。患者的男女比(1:9)可以作为佐证,这或许是女孩比男孩易受到性侵害的缘故。当受到难以应付的冲击时,患者以“放空”的方式,以达到“这件事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感觉,这对长期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如近亲相奸)来说,或许是必要的。 治疗多重人格往往由情感创伤引发———特别以童年期的精神创伤为多见。其治疗方法,有格式塔疗法、精神分析法、支持疗法等。但所有疗法都离不开家人、朋友、同事等人长期而耐心的配合。治疗时尤应避免激惹病源。 早在19世纪,一些医生如D· 佩雷(1840)、普卢默(1859)、阿扎姆(1887)等人就已著文指出,大多数多重人格患者将持续多年方见好转,而且非常难以治疗。然而,近年来,作为人格障碍研究的一个成果,有关多重人格患者治疗的若干原则已经问世: 1.催眠分析要比经典的精神分析更具疗效。 2.当治疗者与多重人格患形成一种良好的移情关系,避免对患当中任何一个人抱以反感或恶意时,治疗最具动力。 3.鼓励各分离的人格之间的内部交流,因为这种内部交流有助于“拆除”置于主体人格和后继人格之间的隔墙。 4.分离人格的产生有些是因为未能满足正常的需要,对此应考虑需要的功能,不能轻率处置。 5.治疗者的责任是帮助患者将后继的人格返回到它们最初的目标上来,以便转移后继人格与主体人格的对立立场。 6.坚决不能操纵或离间主体人格和后继人格,因为这种策略通常会导致治疗的失败。 7.后继人格一旦形成,它就会强烈抵御企图消灭它的一切努力。因此,治疗者不能去消除它,而应该注重它与主体人格的同一性,设法整合它们,使之像正常的情绪变化那样操作。 8.通过宣泄,把主体人格“诱导回来”,让其对原先无法接受的愤怒、不满、冲动等承担责任,并用更为建设性的办法处理它们。由于诱导主体人格的过程也是发泄后继人格的过程,因此置于两者之间的隔墙便会自动解体,两者的交流得以实现。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人们对多重人格研究的兴趣日益增强,但多重人格仍然是人格障碍中最难理解和应对的领域之一。 真实性向来就多人质疑多重人格的真实性,多重人格是否只是一种当事人也不自知的“装病”行为?的确一般人在受到暗示下,可以出现类似多重人格的症状,“扮演”出另一种人格倾向。这方面仍有争议,但也有许多证据逐渐证实人类有分立的记忆次系统和无意识而又主动的心智活动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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