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对账函 |
释义 | 对账函,又称询证函,一般是指审计机构(包括内部审计机构或外部审计机构)直接发给被审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文书。其发函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确认被审计单位债务人及其债务的存在从而达到核实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记录真实性、正确性的目的。 从对账函的内容上看,一般情况下是由两部分内容构成的:一是对账联,由发出对账函的一方根据自己的财务记录,列明原因并推导得出结算数额,并盖章、签名,以示对该数额负责。有些时候,发出对账函的一方不仅在此部分告诉相对方最终的往来金额,而且还具体描述业务发生的过程,包括货物的发出时间、数量,提供劳务的时间,已经结算的金额等情况;二是确认联,由相对方对对账联所确认的包括往来数额在内的信息进行核对,如无异议则盖章、签名确认。 从法律上看,对账函至少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法律效力: (1)有效地证明了交易关系的存在; (2)有效地证明了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一份经过相对方有效确认或者部分确认的对账函相当于欠条; (3)可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一份表述恰当的对账函还可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