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毒地 |
释义 | 毒地,即棕地(Brownfield Site),是指曾从事生产、贮存、堆放过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因其迁移、突发事故等,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产生人体健康、生态风险或危害的地块。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人们对环境的关注,已从水扩大到大气、土壤等。据统计,目前我国有2000万公顷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 危害工业污染场地、垃圾填埋场,等因为潜在的污染,这些场地的重新利用受到很大的限制。这些被废弃、闲置和未充分利用的场地因其地上设施的陈旧而被形象地称为棕地(brownfield)。毒地,即棕地(Brownfield Site)。 美国的“棕地”最早、最权威的概念界定,是由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综合法》(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Compensation,and Liability Act,CERCLA)做出的。 在高速城市化的背景下,产业转移让大量企业从沿海城市向内陆城市迁徙,这个过程中,污染工业企业从沿海城市迁走,转身留下的土地便成了“毒地”,这些土地转化成住宅用地建成一个个小区后,就变成埋在人们身边的“地雷”。 20世纪后半叶,美国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经济重心和工作机会经历了由城市到郊区、由北向南、由东到西的转移。大量工厂在搬迁后留下了的场地在不同程度上被工业的废弃物所污染,成为在环境上受到损害的地块。 污染土地密集出现,毒性释放可达上百年,尚不包括地下水的污染。没有修复的土壤的影响与危害很可能长达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致使环境污染,人体致病。而修复越往后拖延,投入的修复资金就越高,付出的代价就越大。 毒地事件美国 美国最著名的棕地事件是拉夫运河小区案。20世纪70年代末,居住在该小区的家庭陆续出现流产、死胎和新生儿畸形、缺陷等现象,成年人体内也长出了各种肿瘤。经调查后的结论是,该小区曾经是一个堆满化学废料的大填埋场,在没有经过土地修复的情况下,土地出售给了当地教育部门,地上盖起了学校和住宅小区。该事件也推动了美国对于棕地的立法——超级基金法案的出台。 中国 2004年4月28日,位于北京市南三环的宋家庄地铁建设工地,三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被送至医院,其中症状最重的一人接受了高压氧舱治疗。出事地点是一家农药厂的原址,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该厂被北京红狮涂料厂合并。 2006年2月,武汉一个地产项目开工,工人在桩基作业时,接触到深土层中毒,出现呕吐、头晕等现象。经调查后的结论是土地被农药化学物质污染,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该地原属武汉市农药厂,在此地生产经营长达数十年,曾发生过重大化学品泄漏事故。2003年农药厂完成改制后搬离,2005年武汉土地储备中心完成地块的收储工作,2006年由三江地产公司以4.05亿竞拍获得。此后,三江地产公司将武汉国土局告上法庭,最终获赔1.2亿,收回该地块。武汉毒地事件中,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该地的土壤中含有大量的已遭到禁止的有机磷和有机氯农药的化学成分,该成分的最大特点是,化学稳定性强,即便深埋地下也很难降解。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认为当时重大失误在于,收储该地时未作环评和勘测。直至开发商施工中毒后,才最终引发了这起全国最大“毒地”被退事件。 2006年7月,位于江苏苏州市南环路附近郭巷的一化工企业搬迁后,留下了20亩污染土地,六名筑路工人挖土翻起有毒土壤时昏迷。苏化厂创建于1956年,曾是国有大型一档企业,从2003年起实施整体搬迁到张家港。2006年起,公司本部开始逐步停产,2007年8月31日前公司已对先期停止生产的氯化苯、醋酐、吡虫啉、草甘膦、离子膜烧碱等10多套化工生产装置实现了安全、环保整体拆除。当年底,甲胺磷、三氯硫磷等装置也被顺利拆除。虽然苏化厂的车间和仓库搬走了,但是这些区域内的土壤含有诸如甲胺磷、氯化苯等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可能性最高,残留的化学物质不但会对浅表层的土壤产生污染,还可能对深层的土壤甚至地下水产生影响。 2011年5月27日,武汉汉阳赫山,正在进行原武汉农药厂片区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在这片“毒地”旁边,已经新建起一个住宅区。 我国现状2001年,中国城市“退二进三”的政策,随着国办发〔2001〕98号文发布而逐渐增加力度,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尤其是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企业搬迁风生水起,污染场地大面积暴露。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土壤与环境生物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骆永明的研究表明 ,仅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江苏、辽宁、广州、重庆等地污染企业搬迁数千家,置换约2万余公顷工业用地。重庆,2004年至2012年,集中搬迁了137家污染企业,而这些企业原址基本都位于黄金地段;江苏,连续三年时间内陆续搬迁4000余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留下了大量污染情况不明的场地。 从一份北京市环保局在2005年至2006年的调查数据中可见:在北京市环保局突击调查的18家已停产或即将停产的化工企业中,有7块场地土壤污染,部分场地污染深达15米,必须经过严格的修复,才能满足规划用途的环境要求。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梦舫指出,国内不少毒地未经任何处理修复,就直接用于开发,一旦出事,就不只是环境问题,而是影响地价、房价的经济问题,更是危害健康、人身权利的严重社会民生问题。 与水变黑、天变灰这样肉眼可见的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有着一定的隐蔽性。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曾参与《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工作,他表示,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污染面积只有几百万公顷,而现在已经超过1000万公顷。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化,其中严重的是重金属污染。根据中科院生态所研究,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00万公顷,大约相当于12个北京市的大小,这些土地将随着城市化进程有多少将转化成住宅等建设用地,我们不得而知。 数据表明,北京市自2005年至今已对50个工业企业搬迁后遗留的、准备再开发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场地进行了调查,这些场地包括钢铁、焦化、化工、染料、纺织、印染、汽车制造、农药等行业。调查发现,这50个场地中存在较严重污染、必须经过修复后才能再开发的场地有8块,占总数的16%。由此可见搬迁场地中有相当部分存在较严重污染。目前北京已经对其中的三块场地(原化工三厂、红狮涂料厂、北京染料厂场地)进行了修复,另外焦化厂等遗留场地的修复即将开始。 北京最大的居住小区之一的天通苑,从50年代开始就是垃圾填埋场,天通苑东区曾是处理生活垃圾的区域,西区则是处理医疗垃圾的区域。在形成天通苑住宅区之前,土地也进行过环评。 毒地修复修复研究目前北京市的经验,受有机污染物污染的土壤,采用焚烧的技术处理得彻底,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是一种适应中国国情的治理技术。但是单独采用焚烧技术远不能解决中国当前和长远的污染场地修复问题。 焚烧技术不适用于被重金属污染的场地,并且治理的成本相对其他许多技术还是比较高的。从美国超级基金修复行动的经验来看,焚烧技术修复的场地占所有修复场地的比例不超过10%。要解决中国污染场地的修复问题,中国迫切需要开发多种修复技术。 植物修复因其低成本是中国研究得最多的技术,并且已有一些实际的应用。但是采用这种技术修复污染场地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不适合城市里的场地修复需要。鉴于这种状况,科技部在过去几年里开始倾向于支持能够实现较快修复的物理和化学技术。2009年,科技部863计划资源与环境领域办公室启动了重点项目“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资助土壤淋洗、热脱附、土壤气提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发与工程示范。这些技术大规模用于实际的场地修复至少还需要3-4年时间。因此,今后两三年国内许多场地的修复还主要依赖于焚烧和填埋等手段,有些干脆就无法修复。 修复案例2004年的地铁施工遭遇毒气事件,促使北京拉开了治理土地污染的序幕。北京市是国内最早制定政策管理搬迁遗留场地的地方政府。2005年,北京市就开展了潜在污染场地调查工作,并于2006年建立了北京昌平区南口镇的污染土壤储存地,贮存和处理污染土壤。在南口镇,除污染土储存地外,还有一家污染土处理厂——红树林公司。这是北京第一家规模化安全处置污染土的单位,承担过多起涉及污染土壤的环境应急抢险任务: 2004年,在地铁5号线开挖工程遭遇被农药污染土壤的事件中,这家公司共处置污染土壤2万吨;2006年,处理化工三厂污染土壤1.4万吨。当年万科拿下的红狮涂料厂的污染土壤23万吨,也是运到这里来处理。 相关法律对于棕地,国外的经验是制定相应的法规,美国在三十年前就遇到中国今天的问题,促成了美国超级基金法案的出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许多国家陆续出台关于土壤污染的法律。 在中国,尽管已制定防治水、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污染等法律,但是土壤保护的法律还属空白,修复技术的不成熟和相关标准的缺失并不是目前国内棕地修复的最大障碍。更大的障碍在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针对棕地重建的专门性政策或法规,更谈不上形成有效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在2012年5月31日结束的2012年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生态修复论坛上,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研究员说,“毒地”已严重制约我国土地的开发利用,对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产生了巨大压力,还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进入国务院审批程序,该规划预计将带动产业总投资达数千亿元。任官平说,国家发改委批准了“‘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将“土壤与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列入“十二五”社会发展科技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在修复技术方面,目前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有了初步进展。通过异位植物修复、完全焚烧等技术来修复已初见成效,在广西环江等地运用后效果较好;环保部启动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重大科技专项,技术研发和工程试点成为政策扶持土壤修复的“两大抓手”。 从总体看,我国污染土壤修复决策已从基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修复目标,发展到基于污染风险评估的修复导向;技术上已从物理、化学修复,发展到生物修复和自然衰减,从单一技术发展到多技术联合、综合集成的工程修复技术;设备也从基于固定式设备的离场修复发展到移动式设备的现场修复。 不过,专家也表示,我国土壤修复产业还面临很多问题与挑战:我国需借鉴国外经验,但又不宜照搬;土壤污染修复产业发展战略不明确,市场混乱;修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产业链合作亟待解决。目前,国内在农田污染土壤修复方面还几乎是空白,用于农田污染土壤治理的植物及相关药剂,国内仅有几家公司拥有。由于农田土壤污染与食品粮食安全密切相关,“这一领域的未来市场很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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