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都事 |
释义 | 官名。西晋、南北朝时设尚书都令史,为左、右丞的辅助人员,处理尚书省日常事务,员八人,秩二百石。南北朝员额多为八人,惟梁为五人。北齐定为从八品官。隋初改称都事。炀帝减员为六人,分属六尚书。唐亦置六人,秩从七品上,管收发文书、稽察缺失及监印等事,宋尚书省设三人,秩正八品。元中书省左右司、枢密院、御史台、宣政院以及各行中书省均设,秩正七品或从七品。明都察院、五军都督府、各都指挥使司亦均设有。清惟都察院有设,掌文书。清 田兰芳《明河南参政袁公墓志铭》:“(袁可立子袁枢)乃以任子就选。初授詹事府录事,历南京左军都督府都事,太仆寺丞,户部山西司主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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