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董新建 |
释义 | 个人简介董新建,女,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1年5月,董新建被任命为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担任副检察长四年多来,董新建共主持或参与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近千件,却无一错案,批捕和公诉的案件质量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她亲自审查并出庭公诉了镇江市首例副厅级干部——宿迁市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曾鸿翔受贿案等多起大案要案。董新建先后被评为“镇江市行业标兵”、“镇江市人民满意的机关工作人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两次,获得“江苏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被省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人物特写1985年,董新建进入镇江市人民检察院。20年来,她从书记员到助检员、检察员,从政治处副主任、起诉处副处长、处长到副检察长。她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同时取得了自修大学法律专业和经济管理专业两个大专文凭,接着,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冲刺,用业余时间通过了党校法律本科及苏州大学行政经济法研究生进修班的学习。为了提高庭审的透明度、扩大教育效果,她多次出席直播庭。每次出庭前,她都反复考虑出庭方案,生怕影响检察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有一次,庭审直播的是一起交通肇事后又将被害人抛入长江杀害的案件,当时组织了全市所有出租车驾驶员收看。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自己杀人的故意,庭审时围绕着是“抛尸体”还是“抛活人”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她列举了被告人将被害人三次送到医院门口却未抢救的证据、被害人溺水死亡的法医鉴定,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出示了被告人将被害人推入长江时的所在地——险峻的江边废料码头的照片,并当庭进行质证,面对大量的证据,被告人哑口无言,只得低头认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她还办理了三起市政府副秘书长受贿案件,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了京口区原区委书记秦光华夫妇受贿案以及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镇江市原市委副书记陈耀南“买官卖官”案,这些案件在镇江都非常有影响。她一时成了“公众人物”,在坐出租车、上街买菜时,常有人说“认识你,你就是那个女公诉人,当检察官真的不简单”。能够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她一下子觉得平日的苦和累都云消雾散了。 1998年,董新建被提任起诉处处长后,她更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注意加强对基层院业务的指导,严把办案质量关,使全市公诉案件起诉正确率达100%,抗诉改判率达100%,连续三年起诉处在省“百庭考核”、“公诉人业务考试”、业务综合考核中均名列第一,起诉处也连续三年荣获集体三等功。她先后撰写了《论间接受贿的三个问题》《关于完善正当防卫的立法思考》《准确认定“入户抢劫”》等调研文章,《镇江市开展主诉检察官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适用简易程序的调查》等调查报告,并结合办案实际撰写了《法官成囚》等20多篇案例分析,在有关报刊上发表。在办案过程中,董新建用心、用汗、用血,书写了自己的成长篇章。办案,是一场场权与法、情与法、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同时,还得顶住各种压力,直面事业与家庭的抉择。她至今记得在办理“2·20”血案中发生的事情。这个案件追捕、追诉九人,其中一名被判死刑,最低的也被判了六年,在追捕、追诉的过程中,她多次接到匿名电话的威胁,她上学的女儿也被不知姓名的人推倒在地摔得头破血流。她是一个母亲,她深爱她的女儿,但她是一名公诉人,她更爱她所从事的事业。公诉人的不可替代性、单兵作战性常常使她不得不在事业和情感上进行选择。有一次,她正在开庭,女儿发烧在医院挂水,由于药物过敏出现超高热,医院立即组织抢救,当留言一条条地在BP机上显示时,她的心也一阵阵地揪紧了。中午一休庭,她饭也没顾得上吃一口,就往医院赶,在医院看到躺在病床上抽搐的孩子时,听到孩子一声声“妈妈”的呼唤,她的心都要碎了。她是多么想留下来陪伴生病的孩子。可是下午还要开庭,她咬咬牙狠狠心,掰开孩子的滚烫的小手,毅然地返回法庭。 2001年5月,董新建被任命为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担任副检察长四年多来,董新建共主持或参与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近千件,却无一错案,批捕和公诉的案件质量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她亲自审查并出庭公诉了镇江市首例副厅级干部——宿迁市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曾鸿翔受贿案等多起大案要案。她分管的起诉处积极开展以主诉检察官改革为中心的七项改革,大胆探索,开展了证据开示的试点工作,制定了普通程序简化审、不起诉案件公开审的制度,以及多媒体示证系统的运用,并建立健全了主诉检察官的监督制约机制。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试点工作会议在镇江召开,镇江市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改革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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