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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董文炳传
释义

个人简介

董文炳(1217-1278) 元初大臣。藁城(今河北省藁城县,位石家庄市东)人。字彦明,为元初大臣。有子董德馨。父董俊降为左都副元帅,守藁城,后董俊战死于围汴(今河南省开封市)之战役。父死后,他袭为藁城令。忽必烈设立宣慰司后,曾出任宣慰使。1253年从世祖忽必烈征大理(今云南省大理县位下关市西北忽)。必烈即位后,参与了镇压李璮的叛乱。李璮败亡之后,他任万户、统军副使。1273年(忽必烈至元十年)任行参知政事。十一年领兵会伯颜于安庆(今安徽省安庆市),驻镇江(今江苏省镇江市),败宋将张世杰。旋即率军至临安(今浙江省杭州市),后至江阴(今江苏省江阴市)收降张瑄。1276年(世祖至元十三年)进围临安,宋亡,升中书左丞,率军继取浙、闽诸州县。十四年调大都(今北京市)任职。与蒙古人阿拉罕共同掌管枢密院。李松寿叛乱失败,董文柄与汉将史天泽等将其俘虏后杀之,被人指为“越权擅杀”。忽必烈将其降为枢密院副职。海都之乱时,董文柄向其献策汉军北上,蒙古军南下。元灭南宋时,其率军功至福州时,部下俘陈文龙献至军前,董文柄令左右招降之,陈文龙以手指腹道:“此皆节义文章也,可相逼邪?”。

董文炳重视家族教育,其弟董文用,年十岁父死,他成年以前,受董文炳的家教,“长兄文炳教诸弟有法,文用学问早成,弱冠试词赋中选”。作为忽必烈身边的汉族重臣,忽必烈以兄称之,称其为“董大”,极尽恩宠。曾被人称为汉族第一大汉奸。后不详。

1253年秋,董文炳率部下四十六人赶赴大理从征,备尝艰辛,受到忽必烈的表彰。从此追随忽必烈,“有任使皆称旨,由是日亲贵用事”(《元史·董文炳传》)。1259年,随忽必烈中路军伐宋,他率弟文用、文忠及敢死士兵在阳逻堡抢渡长江。1260年,忽必烈即位,他受命宣慰燕南诸道,第二年擢任山东东路宣抚使。忽必烈组建侍卫亲军,他被任命为侍卫亲军都指挥使,佩金虎符。1262年,参与平定李璮之乱,围困济南时招得李璮爱将田都统缒城投降;接着任山东东路经略,率亲军靖平山东乱局。后来,忽必烈剥夺世侯权力,唯董氏不予触动。

至元三年(1266),董文炳代史氏两万户为邓州光化行军万户、河南等路统军副使,奏准始颁将校俸钱。七年,改任山东路统军副使。九年,迁枢密院判官,行院事于淮西,筑正阳两城(今安徽颍上东南、霍丘东北),夹淮相望,作捣宋腹心之势。十年,拜参知政事。这年,元军大举伐宋,他先在正阳挡住宋将夏贵的猛攻,九月自正阳南下安庆(治今安徽潜山)。十一年正月,他与伯颜在安庆会师,迫使宋守将范文虎归降,又随大军顺江而下,攻克当涂、采石。在十二年(1275)三月打下建康(今江苏南京)后,他进驻镇江。在镇江战役中,他又大败张世杰、孙虎臣的水军,获战船七百艘,宋军力从此穷蹙。

这年十月,元军分三路进趋临安(今浙江杭州),董文炳居于左路。他下江阴(今属江苏),招张暄,顺江出海,进取澉浦,第二年(1276)正月已占有盐官(今属浙江)。这时伯颜中军已抵临安城北,张世杰企图使宋帝逃往海上,但董文炳军绕出临安城南,堵住了宋帝的入海之路。不久,宋帝赵?遣使上表投降。二月,董文炳等人进入临安城,“罢宋官府,散其诸军,封库藏,收礼乐器及诸图籍,取皇帝诸玺符上之丞相”。三月,伯颜班师,诏令董文炳留守治事,他使李璮将宋史及注记五千余册北送国史院。伯颜奏称,平宋时,怀徕安集之功,董文炳居多。七月,以董文炳为中书左丞。这时,他与阿剌罕经略浙、闽,并恪遵敕令,“所过禁士马无敢履田麦”,一路攻取台州、温州、漳州、泉州、建宁、邵武等地。泉州蒲寿庚降,他以蒲氏素主市舶,宜重其事权,解所佩金虎符相予。此事虽有专擅之罪,但事后忽必烈不仅免予追究,而且再赐他金虎符。 十四年,忽必烈在上都召见董文炳,派他到大都视事,“中书省、枢密院事无大小,咨即而行”。董文炳留其子士选在上都宿卫,本人即赴大都,但不到中书省办公,唯以平素威望抑制阿合马的专权用事。他说:“主上所托者,在根本之重,非文移之细。且吾少徇则济奸,不徇则致谗,谗行则身危,而深失付托本意。吾是以预其大政,而略其细务也。”

十五年夏,董文炳已有病,但仍加任佥书枢密院事。不久他病笃而卒。后赠平章政事,谥忠献。子士元、士选,均有事功。

董文炳传

董文炳,字彦明,俊之长子也。父殁时年始十六,率诸幼弟事母李夫人。夫人有贤行,治家严,笃于教子。文炳师侍其先生,警敏善记诵,自幼俨如成人。岁乙未,以父任为藁城令。同列皆父时人,轻文炳年少,吏亦不之惮。文炳明于听断,以恩济威。未几,同列束手下之,吏抱案求署字,不敢仰视,里人亦大化服。县贫,重以旱蝗,而征敛日暴,民不聊生。文炳以私谷数千石与县,县得以宽民。前令因军兴乏用,称贷于人,而贷家取息岁倍,县以民蚕麦偿之。文炳曰:“民困矣,吾为令,义不忍视也,吾当为代偿。”乃以田庐若干亩计直与贷家,复籍县闲田与贫民为业,使耕之。于是流离渐还,数年间,民食以足。朝廷初料民,令敢隐实者诛,籍其家。文炳使民聚口而居,少为户数。众以为不可,文炳曰:“为民获罪,吾所甘心。”民亦有不乐为者,文炳曰:“后当德我。”由是赋敛大减,民皆富完。旁县民有讼不得直者,皆诣文炳求决。文炳尝上谒大府,旁县人聚观之,曰:“吾亟闻董令,董令顾亦人耳,何其明若神也!”时府索无厌,文炳抑不予。或谗之府,府欲中害之,文炳曰:“吾终不能剥民求利也。”即弃官去。(选自《元史 · 董文炳传》)

译文

董文炳,字彦明,是董俊的长子。董文炳的父亲死时他才十六岁,带着几个弟弟侍奉母亲李夫人。李夫人有贤德,治家严格,教子有方。董文炳把母亲当成先生对待,他聪明机灵,善于记忆和背诵,小的时候就如同成年人一样。乙未年,他凭父亲的职务接任藁城县令。官府中同事的都是他父亲时的人,他们轻视董文炳年轻,连小官吏都不怕他。董文炳兼听明断,以恩义树立起自己的威信。没过多久,与他同列的人都心甘情愿地在他手下干事,小官吏拿着文书让他签署时,也不敢抬头看他,内部人们都很佩服他。县里很贫穷,又遇到旱灾、蝗灾,但赋税日益增多,民不聊生。董文炳用自己家中数千石谷子代交赋税,官府才得以放过老百姓。前任县令因征集军需向私人借贷,而贷款的那家收取利息逐年加倍,官府拿百姓的蚕和麦子去偿还。董文炳说:“百姓都很困苦。我作为县令,不忍心看到这样的事,我应当替百姓偿还。”于是他把自家的田地作价还给放贷的人,又登记县里的闲置田地分给贫民耕种。于是流散在外的人渐渐回来,几年时间后老百姓都比较富裕了。朝廷起初统计人口,下诏说有敢于隐瞒实情的将被处死,并抄没家产。董文炳让老百姓聚在一起居住,户数便减少了。县府里很多人都认为这样不妥。董文炳说:“为了老百姓而被定罪,我是心甘情愿的。”老百姓也有不愿这样做的,董文炳说:“以后他们会感激我的。”于是赋税大大减少,人们都很富裕并保全下来。邻近县中有告状得不到伸张的,都上书给董文炳,求他裁决。董文炳曾经拜见上级官员,邻县的人都聚在那儿观看,说:“董县令看起来也是人啊,为什么他这样明断如神!”当时官府不停地搜刮百姓,董文炳压着官文不予执行。有人向州府说他坏话,州府中也有人想诬蔑陷害他,董文炳说:“我最终也不可能剥夺老百姓来给自己谋私利。”于是弃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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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0: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