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亚-拉美合作论坛 |
释义 | 成立经过1998年10月,新加坡与智利倡议建立东亚—拉美论坛,以促进两区域交往。1999年9月,论坛成立大会暨首次高官会在新加坡召开,会议暂定论坛名为东亚—拉美论坛。2001年3月,论坛首届外长会决定将论坛正式定名为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orum for East Asia and Latin America Cooperation,简称FEALAC)。 宗旨 中国同东亚—拉美合作论坛的关系东亚-拉美合作论坛是唯一跨东亚和拉美两区域的官方多边合作论坛,旨在增进两区域之间的了解,促进政治、经济对话及各领域合作,推动东亚和拉美国家之间建立更为密切的关系。 中国是论坛创始成员国,积极参与论坛的各项活动,提出并举办了多个合作项目。中国举办的主要项目有: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青年外交官培训班和高级外交官访华团、中拉智库交流论坛、中拉企业家高峰会、拉美国家新闻记者高级研修班、拉美国家联合新闻团、东亚-拉美大学校长论坛、南方共同市场国家经济管理官员研修班、中拉贸易与相互投资研讨班、安第斯共同体“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研修班”、拉美公务员培训班、农产品加工技术培训班、沼气技术培训班等。 2001年、2004年、2007年和2010年,唐家璇外长、王毅副外长、李金章副外长和杨洁篪外长分别出席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论坛外长会。此外,中国还出席了历次高官会。 成员34个(2011年3月):中国、日本、韩国、蒙古、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文莱、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巴拿马、巴拉圭、秘鲁、乌拉圭、厄瓜多尔、墨西哥、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古巴、尼加拉瓜、危地马拉、多米尼加、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主要机制论坛每两到三年召开一届外长会,每年召开一次高官会,会议在亚拉地区轮流举办。论坛在东亚、拉美各指定一协调国,负责协调、承办论坛各级别会议,每届外长会改选一次。智利和新加坡、菲律宾和哥伦比亚、巴西和韩国、日本和阿根廷先后出任协调国,现任协调国为印尼和阿根廷。论坛下设政治/文化/教育/体育、经社和科技3个工作组,原则上工作组会议与高官会在同一地点连续举行。工作组主席分别由两区域各一个国家共同担任,任期同协调国。 2010年1月,论坛第四届外长会通过决议,设立论坛协调委员会,由两个协调国、两个副协调国、三个工作组的主席国以及论坛网络秘书处主办国韩国组成,负责协调论坛事务、推动落实外长会有关决议。 主要会议和成果论坛迄已召开4届外长会。2001年3月,首届外长会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通过论坛《框架文件》,规定了论坛宗旨、目标和运作方式,并将论坛正式定名为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会议决定论坛下设政治/文化、经济/社会、教育/科技三个工作组。会议接纳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和古巴三个新成员。 2004年1月,论坛第二届外长会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通过《马尼拉行动计划》,决定将原有3个工作组调整为政治/文化/教育、经社和科技工作组。会议吸收尼加拉瓜和危地马拉两国为新成员。 2007年8月,论坛第三届外长会在巴西利亚举行,通过《巴西利亚部长宣言及行动纲要》,确认贸易和投资为论坛的合作重点,决定在经社工作组内成立旅游小组。会议接纳多米尼加为新成员。 2010年1月,论坛第四届外长会在东京举行,通过《东京宣言》。为进一步提高论坛工作效率,会议通过三项举措,一是成立协调委员会;二是设立论坛网络秘书处;三是决定今后工作组会议原则上与高官会在同一地点连续举行。会议一致同意吸收蒙古为新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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