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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东南亚国家联盟
释义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英文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成为政府间、区域性、一般性的国家组织。1967年8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

中文名:东南亚国家联盟

外文名: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主要城市:曼谷,新加坡,吉隆坡,河内

主要国家: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

官方语言:英语

首都:雅加达(总部)

宗旨及其基本原则

东盟追求的宗旨是:本着平等合作的精神,通过共同努力来加速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增进地区间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援助,同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保持紧密和有益的合作。《曼谷宣言》确定东盟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①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

②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③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

④在教育、职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

⑤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

⑥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

⑦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成员国

10个(截至2011年8月):

文莱(1984年)、柬埔寨(1999年)、印度尼西亚、老挝(1997年)、马来西亚、缅甸(1997年)、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995年)。

美国与俄罗斯于2011年加入东盟领导的东亚峰会。

总面积约44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6亿。

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

候选成员国:东帝汶。

东盟10国总面积444万平方公里,人口5.76亿,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5062亿美元,是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区域性组织。

总部

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

历史

1961年7月31日,马来亚(马来西亚的前身)、泰国和菲律宾在曼谷成立“东南亚联盟”。

1963年,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因为领土问题断交。1965年8月,新加坡、马来西亚分治,联盟由此陷于瘫痪。

1967年8月6日,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五国外长在曼谷举行会议,于8月8日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1976年,在峇里岛举行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第一次首脑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盟协调一致宣言》,也就是《峇里第一协约》,确定了东盟的宗旨和原则,成为东盟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1984年1月8日,文莱独立后加入东盟,至此,东盟已有6个成员国。由于后来东南亚其他4个国家相继加入东盟,因此这6个成员被称为原东盟成员,或东盟老成员。

1995年7月28日,越南加入。

1997年7月23日,缅甸加入。

1997年7月23日,老挝加入。

1999年4月30日,柬埔寨加入。

2006年7月,东帝汶提出申请加入东盟。另巴布亚新几内亚为东盟观察员国。

2007年8月8日,为庆祝东盟成立40周年,特定当天为东盟日。11月20日,东盟十国元首在新加坡签署《东盟宪章》。

决策机构

首脑会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负责召集。主席国外长并担任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任期一年,负责主持常务委员会工作。东盟秘书长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

历届常务委员会主席:

第32届:越南外长阮怡年(NguyenDiNien)

第33届:文莱外长穆罕默德·博尔基亚亲王(Mohamed Bolkiah)

历届秘书长:

1998-2002:鲁道夫·塞贝里诺(Rodolfo Severino,原菲律宾副外长)

2003-2007:王景荣(Ong Keng Yong,原新加坡总理新闻秘书和次长)

2008-2012:素林(Surin Pitsuwan,原泰国外长)

出版物

《东盟常务委员会年度报告》,《东盟通讯》(ASEAN Newsletter)双月刊,均为英文。

组织机构

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现任东盟秘书长素林,任期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止。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常务委员会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

(1)首脑会议:自成立以来,东盟举行了7次首脑会议,4次非正式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2000年第四次非正式首脑会议决定取消正式非正式之分,每年召开一次首脑会议。

(2)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东盟外长还定期举行非正式会议(RETREAT)。

(3)常务委员会:由当年主持外长会议的东道国外长任主席,其他成员国驻该国大使(或高级专员)任当然委员,不定期举行会议,负责处理东盟日常事务和筹备召开外长会议,执行外长会议的决议,并有权代表东盟发表声明。

(4)经济部长会议:是东盟经济合作的决策机构,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每年不定期地召开一、二次会议。

(5)其他部长会议:包括财政、农林、劳工、能源、旅游等部长会议,不定期地在东盟各国轮流举行,讨论相关领域的问题。

(6)秘书处:东盟的行政总部,并负责协调各成员国国家秘书处,向部长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负责。

(7)专门委员会:包括9个由高级官员组成的委员会,即:工业、矿业和能源委员会,贸易和旅游委员会,粮食、农业和林业委员会,内政和银行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文化和宣传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

(8)民间和半官方机构:包括东盟议会联盟、工商联合会、石油理事会、新闻工作者联合会、承运商理事会联合会、船主协会联合会、旅游联合会和博物馆联合会等。

主要活动

非正式首脑会议

第一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6年11月在印尼雅加达举行,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大东盟的建设问题,宣布将于适当时间同时吸引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三国入盟,并发表了十六点声明。会议还就加速湄公河流域开发问题交换了意见,责成外长会议制定“东盟2000年远景目标”。

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7年12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东盟首脑同意实施一项推行服务领域贸易自由化的计划,并决定在2010的建成东盟投资区及在2020年实现东盟内部投资自由化。会议通过《东盟2020年远景目标》,随后东盟与中、日、韩三国首脑举行非正式会晤,实现了历史上首次东亚首脑会晤。

第三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1999年12月在菲律宾举行。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快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

第四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于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

近年来,东盟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94年7月东盟倡导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成员包括东盟9国:中国、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巴布亚新几内亚、柬埔寨、印度、蒙古和欧盟,与会各方主要就共同关心的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东盟于1994年10月倡议召开亚欧会议(ASEM), 先后于1996年3月在泰国曼谷,1998年3月在英国伦敦举行了两次领导人会议,来自亚洲的东盟9国、中、日、韩和欧盟15国以及欧盟委员会的领导人聚会一堂,就促进政治对话、加强经济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1999年9月,在东盟的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成立。

历次东盟首脑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自1967年成立以来已先后举行了13次首脑会议,重点讨论了成员国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发展合作关系的问题,并取得积极的成果。

1976年2月23日至24日,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东盟5国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1977年8月4日至5日,第二次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确定东盟将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日、澳等国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1987年12月14日至15日,第三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会议通过了《马尼拉宣言》。

1992年1月27日至28日,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东盟6国首脑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定》。

1995年12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通过了《曼谷宣言》,签署了38项旨在促进相互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的文件。会议还决定在两次正式首脑会议之间每年召开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东盟7国首脑及与会的老挝、缅甸、柬埔寨(当时3国尚未入盟)3国领导人分别签署了《东南亚无核区条约》。

1998年12月15日至16日,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大胆措施”声明》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东盟加强经济、政治与安全合作的文件。

2001年11月5日至6日,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东盟10国领导人审议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并确定了加速东盟区域一体化、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优先合作项目。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八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九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上通过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宣言,确定了东盟将向关系更加密切的共同体挺进。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第十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两份文件,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两个文件。

2005年12月12日,第11次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实现东盟共同体的建设。

2007年1月13日,第12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东盟国家领导人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宣言,并决定成立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东盟宪章。会议签署了有关在2015年前建成东盟共同体、保护和促进海外劳工权益等宣言,还签署了本地区第一份反恐公约。

2007年11月20日,第13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与会各国领导人在会上就东盟今后的发展、加快一体化建设、迎接新形势下的各种挑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东盟领导人在会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等重要文件。

2009年2月28日,第14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本届首脑会议将着重讨论实施《东盟宪章》、推动东盟一体化进程、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及食品与能源安全等问题。会议将签署包括《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东盟政治与安全、社会与文化蓝图,食品与能源安全协定,以及《东盟一体化第二阶段行动计划》等多项合作文件。

第十五次东盟首脑会议

原定于2009年4月10日至12日在泰国海滨城市帕塔亚举行的东盟与对话国系列峰会因反政府示威者冲击会场而被迫取消。之后,泰国政府曾计划6月份在泰国南部普吉举行系列峰会,但因对话国领导人无法全部出席而作罢。5月13日泰国外长甲西·披龙耶宣布,东盟与对话国系列峰会将推迟到10月下旬,与第15届东盟首脑会议合办。2009年10月23日至25日,第十五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主题为“增强互联互通,赋予人民权力”。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宣言,并发表了加强东盟教育合作和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

第十六次东盟首脑会议

2010年4月8日至9日,第十六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峰会通过了《东盟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以及东盟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东盟各国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效率、落实现有各项协议,积极推动《东盟宪章》转化为现实。

第十七次东盟首脑会议

2010年10月,第十七届东盟峰会及对话伙伴国系列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促进经济复苏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东盟宣言》、旨在加强保障东盟地区妇女儿童福利的《河内宣言》、《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以及实施海上搜救合作的文件。

第十八次东盟首脑会议

2011年5月7日至8日,第十八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举行。东盟10国领导人回顾了东盟一体化在过去六个月中的进展,并围绕“全球一体化中的东盟共同体”这一主题,讨论如何应对能源及粮食安全、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等东盟及全球共同面对的挑战。

东盟"10+3"会议

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是指东盟10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领导人与中国、日本、韩国3国领导人举行的会议。会议是东盟于1997年成立30周年时发起的。“10+3”是指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合作机制的简称。

第一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1997年12月15日,首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东盟各国和中日韩3国领导人主要就21世纪东亚地区的前景、发展和合作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江泽民主席在会上发表了题为《携手合作,共创未来》的重要讲话,回顾了东亚国家近二三十年来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取得的巨大进步。

第二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1998年12月16日,第二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东盟各国和中日韩3国领导人就如何加强东亚国家之间的合作,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维护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交换了意见。他们一致认为,这种会议非常重要,有利于加强东盟各国和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合作。胡锦涛副主席在会上发表讲话,就东亚如何摆脱金融危机、恢复经济增长提出了中方的建议。

第三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1999年11月28日,第三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朱镕基总理在会上就东亚合作的方向和领域等问题提出了中方的主张和具体建议。会议结束时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

第四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0年11月24日,第四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与会的13国领导人主要围绕东亚的前景和加强东亚合作交换了看法。朱镕基总理在会上阐述了中国对当前东亚形势和合作前景的看法,并提出了加强合作的具体建议。

第五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1年11月5日,第五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与会各国领导人讨论了《东亚展望小组报告》,重点就加强东亚在各个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广泛交换了意见。朱镕基总理在会上提出了推进东亚合作的五点新建议。

第六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2年11月4日,第六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朱镕基总理在会上表明了中国参与地区合作的决心和积极态度。

第七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3年10月7日,第七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了以“共同谱写东亚合作新篇章”为主题的讲话。

第八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4年11月29日,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及日本和韩国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第九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5年12月12日,温家宝出席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的第九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发表题为“中国的和平发展与东亚的机遇”的重要演讲。

第十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7年1月14日,第十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领导人出席会议。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就进一步提升“10+3”合作的层次与水平提出5点倡议。

第十一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7年11月20日,第十一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会议通过了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及2007年至2017年“10+3”合作工作计划。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题为《凝聚共识 再创辉煌》的讲话。

第十二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09年10月24日,第十二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各国领导人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化务实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

第十三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2010年8月26日,第十三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越南岘港举行,与会部长们发表了联合新闻声明,声明积极评价东盟和中日韩三国经贸合作的发展状况,指出在10+3领域推进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性,再次申明有关各方将为结束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作出积极贡献的承诺。

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

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是指东盟10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与中国领导人间举行的会议。“10+1”指的是东盟10国分别与中日韩3国(即3个“10+1”)合作机制的简称。

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东盟国家逐步认识到启动新的合作层次、构筑全方位合作关系的重要性,并决定开展“外向型”经济合作。在这种形势下,“10+1”合作机制应运而生。

近年来,“10+1”合作机制以经济合作为重点,逐渐向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拓展,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良好局面。“10+1”确定了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即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和湄公河流域开发。在“10+1”合作机制下,每年均召开首脑会议、部长会议、高官会议和工作层会议。

除了东盟10国与中日韩3国举行每年机制化的“10+1”会议外,东盟还与其他域外国家展开不定期的“10+1”对话合作。

中国为“10+3”和“10+1”合作机制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1997年举行的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的《联合宣言》,确定了双边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2003年,在第七次“10+3”和“10+1”会晤期间,温家宝总理与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出席了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签字仪式。

2004年,温家宝总理出席第八次“10+1”领导人会议,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1997年12月16日,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江泽民主席出席了会议。会上江泽民主席发表了题为《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重要讲话。会议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确立了中国与东盟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

1998年12月16日,第二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胡锦涛副主席出席了会议。双方同意通过全面对话合作框架,开辟多种合作渠道,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进一步推进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发展。

1999年11月28日,第三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朱镕基总理在会上提出了中方加强与东盟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主张和具体建议,表示中国将继续深化与东盟各国在各个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东盟各国高度评价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给予东盟国家的支持和援助。

2000年11月25日,第四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朱镕基总理在会上积极评价中国与东盟双边关系,并就今后一段时间内双方在政治、人力资源开发、加强湄公河流域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农业、贸易与投资等方面的合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2001年11月6日,第五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文莱的斯里巴加湾市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了会议。双方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朱镕基总理发表题为《携手共创中国与东盟合作的新局面》的重要讲话。

2002年11月4日,第六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了会议。双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了《中国-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此外,中国和东盟秘书处签署了《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与东盟各国外长及外长代表还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确认中国与东盟致力于加强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宣言强调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

2003年10月8日,第七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以“全面深入合作、促进和平繁荣”为主题的讲话。中国政府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确立了中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

2004年11月29日,第八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会议。会议发表了《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双方还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等文件。

2005年12月12日,第九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会议。会议决定将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和公共卫生列为双方新的五大重点合作领域。

2007年1月14日,第十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菲律宾宿务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谱写中国-东盟关系的新篇章》的重要讲话,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共同发展的信息通信领域伙伴关系北京宣言的行动计划》等合作文件。

2007年11月20日,第十一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温家宝总理与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会议。温家宝在会上发表题为《扩大合作 互利共赢》的讲话。

2009年10月24日,第十二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温家宝总理与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双方回顾总结了一年多来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挑战的历程,表达了同舟共济、共谋发展的意愿,就全面深化合作达成广泛共识。

2010年10月29日,第十三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通过并发表了落实中国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第二个五年行动计划以及《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

东盟宪章

《东盟宪章》是东盟成立40多年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它确立了东盟的目标、原则、地位和架构,同时赋予了东盟法人地位,对各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

2004年11月,东盟领导人签署《万象行动计划》,正式将制订《东盟宪章》列为东盟的一个目标,以加强东盟机制建设。2005年12月,东盟领导人签署《吉隆坡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名人小组”负责为宪章的制订提出建议。2007年1月,东盟领导人确认了“名人小组”提出的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具体建议,同时签署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宪章文本。2007年7月,“高级别特别小组”向东盟外长会议提交宪章草案,同年11月20日,东盟领导人在新加坡签署《东盟宪章》。2008年12月15日,《东盟宪章》正式生效。

2007年11月20日,参加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的东盟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对东盟而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东盟宪章》。它是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对所有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这一文件的签署是东盟在机制化和法制化建设上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东盟共同体的重要法律保障,是东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07年恰逢东盟成立40周年。随着时代变迁,东盟面临的任务在发生变化,但东盟各国渴望团结、呼吁和平和力图发展的愿望没有改变。《东盟宪章》的签署将是东盟在发展历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将把东盟一体化建设推向更高水平。宪章首次明确写入了建立东盟共同体的战略目标,就东盟发展的目标、原则、地位以及框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当天举行的签字仪式上,东盟10国领导人还签署了《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东盟环境可持续性宣言》以及《东盟关于气候变化宣言》等重要文件,为东盟加快一体化建设,迎接未来挑战奠定了基础。

目标

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保持本地区无核武化,支持民主、法制和宪政,为东盟居民提供公正、民主与和谐的和平环境。

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东盟市场和生产基地,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促进商界人士、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的自由往来;增强合作互助,在本地区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

加强开发人力资源,鼓励社会各部门参与,增强东盟大家庭意识。

原则

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

尊重各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不干涉成员国内政;就涉及关系东盟共同利益事宜加强磋商机制,依照东盟条约和国际惯例解决纷争,棘手问题将交由东盟首脑会议协商决定。

地位

《东盟宪章》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赋予东盟法人地位。

架构

东盟首脑会议为东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东盟成员国领导人在峰会上决定有关东盟一体化的关键问题,决定发生紧急事态时东盟应采取的措施,任命东盟秘书长。

设立4个理事会,其中一个由外长组成,负责协调东盟重要事务,另外3个分别负责政治安全、经济一体化和社会文化事务;每个理事会各由一名副秘书长负责。

成立一个人权机构,致力于改进本地区人权状况。

其他

宪章将英文定为东盟的工作语言,并规定每年8月8日为“东盟日”,并对东盟旗帜、徽章作出相关规定。

2008年10月21日东盟宪章获得所有成员国通过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秘书处21日发表新闻公报说,随着印度尼西亚国会当天批准了《东盟宪章》,东盟10个成员国已经全部通过了该宪章。《东盟宪章》将在2008年底开始生效。

东盟盟歌

《东盟之路》(The Asean Way)

创作东盟盟歌活动由东盟轮值主席国泰国的外交部发起。要求必须是原创歌曲,歌词用英语填写,要反映东盟文化和民族的多样性,体现东盟的尊严、合作与团结。盟歌创作的最后一轮评选于2008年11月20号在曼谷举行,共有10首候选曲目入围。评委来自东盟10个成员国,以及对话国中国、澳大利亚、日本。最终,来自泰国的歌曲《东盟之路》成功当选。《东盟之路》表达了东盟国家试图以“一个目标、一个身份、一个声音”,共建东盟共同体的心声。

歌词

“高高举起我们的旗帜,像天一样高;拥抱我们心中的自豪;东盟紧密团结如一体,内省自身,放眼全世界;以和平为起点,以繁荣为目标。我们敢于梦想,我们乐得分享。共同为东盟,我们敢于梦想;我们乐于分享,因为这就是东盟之路。”

同中国关系

初期

东盟成立之初,视正处于“文革”浪潮中的中国为共产主义威胁,而中国则视东盟为反共集团,但在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森正式访华及建交后,东盟各成员国亦开始陆续与中国建交,并解除对华贸易禁令。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中国于1996年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与日本、韩国一样通过“东盟10+3会议”与东盟成员国进行共同协商。

现代

近几年来,中国同东盟关系顺利发展,高层往来频繁,政治关系日益密切。1997年12月,江泽民主席出席东盟-中、日、韩首脑非正式会议,并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进行了单独会议。双方发表了《中国-东盟首脑会议联合声明》,确定了中国-东盟面向21世纪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方向和指导原则。1998年12月,胡锦涛副主席出席在河内举行的第二次中国-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999年11月,2000年11月和2001年11月,朱镕基总理出席了在菲律宾举行的第三次、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和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

在第五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一致同意于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授权各国经济部长和高官尽快开始谈判。朱总理还提出将农业、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和湄公河流域开发等确定为新世纪初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点领域,得到东盟领导人的赞同。为支持东盟一体化进程,朱总理宣布将向东盟成员中的三个最不发达国家,即老挝、缅甸和柬埔寨提供特殊优惠关税待遇。

中国与东盟还举行年度外长会议及高官磋商、经济高官会等。双方正酝酿建立交通部长会机制。此外,双方有中国-东盟经贸联委会、中国-东盟科技联委会、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及东盟北京委员会等对话框架,并于2001年11月成立了中国与东盟商务理事会。

中国与东盟之间高层政治往来频繁。2001年来访的东盟国家政要有:马来西亚最高元首苏丹·萨拉胡丁(4月24-29日)、总理马哈蒂尔(2月26-27日、10月20-21日)、泰国诗琳通公主(2月、8月)、总理塔信(8月27-29日)、柬埔寨参议院主席谢辛(3月)、菲律宾总统阿罗约(10月29-31日)、老挝副总理兼外长宋沙瓦·凌沙瓦(4月16-24日)、文莱苏丹哈桑纳尔·博尔基亚(5月15日)、新加坡总统纳丹(9月12-21日)、资政李光耀(6月7-12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11月30-12月4日)、国会副主席梅叔麟、武庭炬(7月、8月)、副总理阮功丹、阮孟琴(10月、11月)。

2001年,中方领导人出访东盟的主要有: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缅甸(12月12-15日),李鹏委员长访问柬埔寨(5月18-27日)、文莱(5月21-23日)、越南(9月7-10日),朱镕基总理访问泰国(5月18-22日)、印尼(11月7-11日),李瑞环政协主席访问新加坡(11月18-23日),胡锦涛副主席访问越南(4月19-22日)。此外,江泽民主席会见了来华出席APEC会议的新、马、泰、菲、文、印尼六国领导人。

2001年,我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为416.2亿美元,同比增长5.3%。其中我出口183.9亿美元,增长6.9%;进口232.3亿美元,增长4.7%。贸易逆差48亿美元,增长0.1%。东盟与我互为第5大和第6大贸易伙伴。

2004年11月29日中国与东盟在老挝首都万象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朝推动成立自由贸易协议区(东盟10+1)的方向推进。为达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零关税的目标,双方决定自2005年开始,针对部分货品开始协商免税,再逐渐扩大到2010年时达到全面免税的目标。另一方面,日本与韩国也宣布将自2005年开始,与东盟十国协商自由贸易区谈判,以作为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十加三)的起步。

东盟大事记

一 历次东盟首脑会议

1976年2月23日-24日,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就加强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和印尼5个成员国之间的团结和地区经济合作问

题取得了一致意见,并发表了联合公报。东盟5国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1977年8月4日-5日,第二次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后发表了联合公报。会议确定东盟将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日、澳等国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1987年12月14日-15日,第三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会议通过了《马尼拉宣言》。东盟6国(文莱1984年入盟)的外交部长和经济部长还签署了旨在增加内部经济合作的4个文件。

1992年1月27日-28日,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东盟6国首脑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并决定今后每3年举行一次正式首脑会议。6国的经济部长签署了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铺路的《有效普惠关税协定》。

1995年12月14日-15日,第五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通过了《曼谷宣言》。东盟7国(越南同年7月入盟)首脑签署了38项旨在促进相互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的文件。会议还决定今后在两次正式首脑会议之间每年召开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7国首脑及与会的柬埔寨、老挝和缅甸政府的首脑还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东南亚无核区条约》。

1998年12月15日-16日,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东盟9国(缅甸和老挝1997年入盟)领导人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大胆措施”声明》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东盟加强经济、政治与安全合作的文件。

2001年11月5日-6日,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开幕。东盟10国(柬埔寨1999年入盟)领导人审议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并确定了新的优先合作项目,其中包括东盟区域一体化、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10国领导人在本次会议上还就恐怖主义问题和艾滋病问题分别发表东盟领导人宣言。

2002年11月4日-5日,第八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达成了共识。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完)

2004年11月29-30第十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开幕,重点讨论通过促进团结、经济一体化和社会进步,增强东盟大家庭的安全和活力。

二 中国与东盟友好合作大事记

1995年4月,中国与东盟高级官员(副外长级)首次磋商会在杭州举行。

1996年7月,第29届东盟常设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将中国由过去的东盟磋商伙伴国升格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

1997年12月,中国参加首次东盟—中、日、韩(10+3)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会议就21世纪东亚地区的前景、发展和合作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江泽民主席在会上发表了题为《携手合作,共创未来》的重要讲话。在首次东盟-中国(10+1)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江泽民主席发表了题为《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讲话。随后两年,中国分别出席了第2次和第3次10+3、10+1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2000年11月25日,第4次10+1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会上积极评价中国与东盟双边关系,并就今后一段时间双方在政治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加强湄公河流域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领域、农业、贸易与投资等方面的合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5次10+1领导人会议上,双方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2年11月4日,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不仅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也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2003年4月29日,中国-东盟领导人关于非典型肺炎特别会议在曼谷举行。会议讨论了加强地区合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治“非典”的问题。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

同日,东盟与中日韩高官会在柬埔寨北部城市暹粒举行。会议就反对恐怖主义、伊拉克战后形势、朝鲜半岛局势等地区和国际问题,以及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等问题进行了磋商。

在经贸合作方面,自1995年起,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以年均15%的幅度增长。2002年,双边贸易额达547.7亿美元,同比增长31.7%。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成为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

目前,中国与东盟间的高官磋商、商务理事会、联合合作委员会、经贸联委会以及科技联委会共同构建了中国-东盟五大平行对话合作机制。

2006年5月17日,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大会在北京举行。与会民间友好组织会后签署了《中国东盟民间友好合作宣言》,承诺将加强民间的交流与合作,以使中国东盟友好深入人心。

2009年8月15日,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主要谈判已经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建成后是一个拥有19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接近6万亿美元、贸易总额达4.5万亿美元、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

目前中国与东盟间的高官磋商、商务理事会、联合合作委员会、经贸联委会以及科技联委会共同构建了中国-东盟五大平行对话合作机制。

扩展阅读:

1

广西东盟商业网http://www.w8www.com

开放分类:
中国政治组织亚洲国际
“东南亚国家联盟”在汉英词典中的解释(来源:百度词典):
1. Association of South East Asian Nations (=AS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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