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 |
释义 | 组织简介1931年9月27日,东北爱国人士在北平组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张学良资助30万元。主要领导人有(图中前排左起:)卢广积、王卓然、孙恩元;后排左起:阎宝航、杜重远、王化一。 派遣成员分赴东北各地组织抗日武装,至1932年组成义勇军54路。各路义勇军由于孤军奋战,先后失败,部分官兵加入抗日联军。 1933年3月,国民政府宣布张学良下野,同年5月,国民政府与日寇签署了《塘沽协定》,并强令解散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取缔民众抗日活动。 部分武装各地的抗日队伍只要和救国会取得联系,坚决抗日者,即发给委任状,指定番号。“九·一八”事变后,辽北各地遍燃抗日峰火,抗日武装为救国会承认,先后发给委任状的就有十路义勇军之多。其中有: 活动在新城子、法库的于德霖第九路军; 活动在法库、昌图的贾秉彝第十五路军; 活动在法库、新民一带的范辅臣三十一路军; 活动在开原的方振国第三十六路军; 活动在铁抚边界的赵亚洲第三十九路军。 上述五路军在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斗争中,都程度不同地发挥了作用,多数战绩辉煌。 铁岭县警官陈济新领了第三十二路军司令委任状并未建军。 崔殿华领了第四十三路军司令委任状后,曾组织起部分队伍。1932年5月13日,第四十三路军在铁岭县韭菜峪与伪军交战五小时,将伪军中的日本指挥官村田击伤,击毙其他的军官两名及部分伪军,崔部牺牲一名,伤一名,被俘三名。韭菜峪之战后,不见四十三路军活动。后来溃散,余部东下参加了栾法章的自卫军。 律师吕景新领了第四十四路军司令委任状和番号后,并没建成。 昌图县公安大队长国强在事变初期,响应辽宁省政府警务处长黄显声的号召,率昌图公安队及各地方武装约一千余人表示抗日。被黄显声委任为抗日义勇军第七路军司令。国强把队伍建成后,只和日军交火两次,即叛降日本侵略者,当上了伪昌图县警察大队总指挥; 铁岭县王超山领了第五十四路义军番号,刚组建成即变节投敌,当上了伪铁岭县公安大队总指挥,成为侵略者的鹰犬。 活动于其他地区的还有: 开原与清原两县交界的抗日救国军第五路军:司令栾法章、副司令白子峰 出版刊物救国会为了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暴行,报道东北义勇军的战绩,扩大抗日宣传,克服了重重困难,于1932年2月出版了《救国旬刊》。李全林为该刊主编兼总发行。由霍维周执笔、经救国会常委讨论通过的发刊词首先写道: “暴日占领我东北三省,己五月矣”,“三千万民众,所受痛苦,不忍卒述”,“诚为中华民族有史以来之奇耻大辱”。“我中华民族决不能忍辱以亡,含垢以终,誓必以全力与之搏斗,与之火拼,不获最后胜利不休也。”“东北义勇军之崛起,人民之自卫也。”他们“不屈不挠,抵抗到底,中外震惊,使寇丧胆!”“我四万万同胞,应团结,应努力,以发挥此奋斗精神,以抗御此野蛮强寇!”“能奋斗则主、则荣、则生,不能奋斗则奴、则辱、则死。”本刊“志在阐扬中华民族精神,叙述抗日战绩,报告抗日消息,采集抗日策略,团结抗日分子”。“我全国同志,应举全力集于抗日救国旗帜之下,共发伟论,以达抗日最后目的。” 同年9月,救国会又出版了由王卓然主编的《复巢》小报和《东北通讯》。上述刊物以大量篇幅揭露日本侵略者在东北的种种暴行,报道东北各地义勇军英勇杀敌的战绩,刊登国内外各社会团体和个人对义勇军物资支援情况,刊登国内外对东北事件的评论,阐述救国会的抗日主张,揭露国民党政府屈服于日本侵略者的卖国罪行。如《救国旬刊》第46期和第47期上,不仅发表了揭露日蒋勾结签订《塘沽协定》的文章,而且刊登了救国会分别给蒋介石、何应钦、黄乳的公开信,强烈谴责他们“一二在位之士,非尽贤达,所言所行未必合于公意,或反与事实相谬”。 救国会的上述工作,向国内外人士揭露了国民党政府的卖国行为,激起了国内外各阶层人士和海外华侨对东北人民的抗日斗争的声援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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