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丁伟芳 |
释义 | 丁伟芳,浙江省新昌县人,1973年5月25日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一级警司,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入党,先后在县公安局镜岭派出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县看守所工作,现任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是新昌“巾帼神探”。 “妈妈,你怎么刚回家就又要出去了?你干什么去呀?人家妈妈天天陪着小孩子,你……” “妈妈是警察呀!你不是说最喜欢警察的吗!警察妈妈不能天天在家里啊!” “那我不喜欢警察了,妈妈你就可以回来陪我了……” “女儿,你还小……” 这是刑事警察丁伟芳与5岁女儿的一段对话。这样的对话,几乎每隔几天就要“重播”一次。丁伟芳每每听女儿说到这里,作为女人,她的眼睛就会红起来。 “这个女的真厉害!” 女孩子做刑警的不多,担任领导的更少,而喜欢大案,敢于碰硬,连续侦破重特大案件得到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领导高度肯定的,那更是凤毛麟角。不过,在新昌就有这么一位“巾帼神探”,她就是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的副大队长丁伟芳。 2005年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公安部第一号督办案件、“浙江第一盗车大案”的新昌特大系列轿车被盗案件的成功侦破,震动了浙江,公安部、省公安厅专门来电祝贺,《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法制中国》、浙江电视台、绍兴电视台等国家、省、市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2006年1月,案件侦破组负责人丁伟芳被绍兴市公安局报请省公安厅审批,荣立集体、个人二等功。由此,“巾帼神探”丁伟芳为人们所熟识、称道和赞叹。最近,她又被推荐为绍兴市“十大”杰出青年。 “这个女的不好惹。”镜岭镇的丁某每当说起10年前的事情还是“心有余悸”。当初丁某、胡某为首的流氓团伙及丁某某、杨某某为首的流氓地痞分子在当地很有些势力,胡作非为,无恶不作,十分猖獗,成为当地一霸,群众敢怒不敢言。 1995年8月,20多岁的丁伟芳从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县公安局镜岭派出所工作。血气方刚的她像其他青年人一样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希望自己能轰轰烈烈干一番事业。一般女民警按照惯例均是从派出所的内勤干起,但她主动请缨,在所领导的支持下,风风火火干起了外勤民警的工作,而且承担了镜岭派出所最主要辖区集镇片的管理工作。 集镇片是镜岭镇经济文化中心,人口集中,人员复杂,辖区范围大,村庄分布广。为了能及早掌握起辖区内基本情况,丁伟芳下村与干部群众面对面接触成了经常性工作。为了方便工作,她参加工作不到三个月就考取了边三轮摩托车驾照,当时一个女民警单独驾着三轮摩托车下村串户了解辖区内的治安情况,成为当地一道靓丽的风景。 1997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严打”斗争,镜岭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流氓地痞进行了梳理,确定了两个流氓团伙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他们都在丁伟芳所管理的集镇片内。作为片区民警,丁伟芳经过一年多的调查走访,已经掌握了丁某、胡某为首的流氓团伙及丁某某、杨某某为首的流氓地痞分子的犯罪基本情况,但由于群众畏惧心理严重,害怕报复,加上丁伟芳是一个女同志,群众心有疑虑,取证工作非常困难。丁伟芳没有丝毫气馁,选择在午休、夜晚时间,上门耐心细致地做受害人的思想工作。 当时,两个流氓团伙并不把丁伟芳放在眼里,听到丁伟芳到处在搜集他们的犯罪证据,一个小流氓就故意在路上挑衅,想不到丁伟芳用一个擒拿动作,小流氓就趴在地上好长时间爬不起来,此事一时传为佳话。她打掉了流氓团伙的嚣张气焰,取得了群众的信任,终于掌握了确凿的犯罪证据,最后使这两个强拿硬要,敲诈勒索,随意殴打他人的流氓团伙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自此,镜岭镇社会治安一片稳定,村风逐渐好转,丁伟芳也被评为县公安局“严打”斗争个人先进,被嘉奖一次。 “她确实是一个干刑警的料!” 天生我才必有用。丁伟芳出色的工作才能得到局领导的高度评价。1998年9月份,她调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担任城关中队副中队长。当时的城关中队承担了城关镇所有一般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与侦破,任务相当繁重,中队分成三个探组,由三位中队领导分别担任探长,轮流进行值班,并开展破案竞赛。在每季评比中,丁伟芳发挥女人工作细腻的特点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连创佳绩,她担任探长的探组都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2000年10月,随着刑侦体制改革,各刑侦中队合并,分成城东、城西两大中队,丁伟芳调任城东中队指导员,城东中队负责全县东片所有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与侦破。辖区内曾发生多起凶杀案件,血淋淋的现场,她没有丝毫畏惧,她讲:“细节决定成败。”每一个场所、每一处痕迹,她都要蹲在现场,斟酌再三,她提出的侦破思路往往一鸣惊人,让人耳目一新,连绍兴市许多有名的刑侦专家都颔首赞许。期间城东、城西两个中队展开了队伍、业务一体化考核竞赛,2001年底城东中队以绝对优势的成绩,获得一等奖,受到了大队部及县公安局党委的充分肯定,当时分管刑侦工作的领导由衷地说:“她确实是一块干刑警的料。” 2002年3月通过公开竞聘上岗,丁伟芳调任到县看守所,担任政治副指导员职务。2001年度,看守所在省公安厅等级化考核中由原来的二级所降为三级所,为此县公安局确定看守所为重点整改单位并上报市公安局。这给整个看守所,也给丁伟芳以很大的精神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丁伟芳很重视对在押人员的谈心教育,特别注重教育女性在押人员要自尊、自爱、自重,引导她们争取重新做人。丁伟芳还以身作则带领全所民警做好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同时着手起草所内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细则,重视制度管人,从制度上规范全所民警的工作。在此基础上,她根据自身优势,开展监狱刑事侦察工作,掌握了众多可靠线索,为侦破一系列抢劫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年底,在省公安厅等级化考核验收中,县看守所重新迈上了二级看守所的台阶。 她开创了刑侦工作的多个第一 2003年5月,丁伟芳通过上岗竞聘,又回到了自己熟悉和喜爱的刑事侦查岗位,成为刑侦大队的一名副大队长,这一职务对于一名女警察来说可谓来之不易,在全市也属首例。机遇与挑战并存,这也给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要做出成绩来证明组织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全局300多双眼睛都在看着呢!”丁伟芳狠下决心,把不满周岁的女儿托给了公婆,全身心地投入到刑事侦查工作中去。到年底,在各项业务考核中,刑侦大队是全局完成任务最好的一个单位。 2004年,丁伟芳由于平时积累以及每次接警处警的认真细致,侦破了多起大案要案。3月份侦破了10余年连续作案的沙溪镇龙皇堂村俞某某纵火、盗窃案;6月份破获了华联报亭、新昌商城报亭连续发生的纵火案件,并破获系列性报刊亭被盗窃案件;6月底在侦查小将镇细心坑村投毒杀人疑难复杂案件中,她凭着对工作高度的责任感和对案件的特有敏感,找到了嫌疑人投毒留下的米袋,为案件的成功侦破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新昌是一个旅游大县,旅游产业在县里是支柱产业。2004年一段时间以来,风景区内抢劫案频繁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当年7月份,县公安局成立了打击街面犯罪中队,由丁伟芳全面负责,要求对街面和风景区的抢劫、抢夺、盗窃案件予以严厉打击。肩负重任的她果然不负众望,自街面犯罪打击中队成立以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0多人,其中本县上网逃犯5名,外省持枪逃犯1名,摧毁抢劫出租车犯罪团伙两个,破获抢劫出租车案件8起。至此新昌2004年所有抢劫出租车案件全部告破。此外,乘胜追击,又破获了两个犯罪团伙30余起系列性飞车抢夺案件、系列性盗窃摩托车案件,侦破了夏季高发、影响重大的大佛寺风景区系列抢劫案件。系列抢劫案、盗窃案的破获,对犯罪分子起到了重大震慑作用,为创建“平安新昌”作出了巨大贡献。 2004年底,新昌盗窃轿车案件频发,一个月内连续被盗七辆,一时人心惶惶,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专案组进行侦破。丁伟芳临危受命,勇挑重担,她不顾个人及家庭利益,放弃休息日,忍痛割爱放下自己3岁的女儿不管,一心扑在案子上。 2005年上半年,她带领专案组民警经过历时半年多的艰苦侦查,发扬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精神,克服种种困难,辗转湖南、上海、安徽、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行程30余万公里,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追回赃车35辆,扣押可疑轿车2辆,成功侦破了这起被省公安厅、公安部两级挂牌督办的重特大系列盗窃轿车案件,这也是2005年浙江省乃至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以来,破获的追回赃车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社会影响最广的盗窃轿车案件。在案件的发现、梳理、侦察、抓捕、审讯、追赃、退赃等每一个环节中,丁伟芳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一丝不苟认真把关,既能统筹全案、顾全大局、统一民警的思想,有力地指挥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又脚踏实地、不辞辛劳地工作,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侦察破案业务水平。这起有着“浙江第一盗车大案”案件之称的盗车案件的迅速侦破,有力地震慑了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受到了公安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国家、省、市、县各级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今年4月,新昌及周边县市的电信、联通基站空调外挂机频繁被盗,社会影响较大,丁伟芳组织民警全力进行侦破,经过一个月的多方侦查,抓获了一伙6人的四川、重庆籍犯罪团伙,破获了2004年下半年以来,新昌及嵊州、东阳、义乌、天台、奉化等周边县市农村,空调机里的铜板、铜质线被盗案50余起,建筑工地、企业单位铜质电缆、电动机被盗案20余起,总案值达30余万元。 梅花香自苦寒来。丁伟芳以自己赤诚的心践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数年如一日,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地工作着,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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