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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邓剑群
释义

邓剑群是香港亚太鞋业集团主席,有“鞋王博士”之称,他生于澳门,本来只是一名鞋业小职员,但因缘际遇与外国人建立了商机,而让他创立其首家跨国公司。从此他的事业发展一帆风顺,由鞋业、制衣等在1968年至2004年间逐步发展,他同是2、3线物业炒家,10多年来在楼宇巿场也获利不少,估计他的身家超过20亿,并曾获颁授“世界杰出华人奖”和“美国哈姆斯顿大学荣誉博士”。同样他还是包养李姿霆的富商。

简介

现年66岁的邓剑群一直为事业奋斗,从一个普通打工仔成为成功企业家,邓剑群曾忆述因家贫以致中二便辍学,后从澳门来港发展,但只是和父亲一起在庙街摆档做小贩,后来他到一家公司担任文职,并在空余时间进修英语和商科,一口流利英语可谓奠定他成为成功商人的基础。他在1967年才正式踏足鞋业,在一间鞋厂任职期间,有一对已拥有上巿公司的英国夫妇是他任职公司的大客户,因经常接触邓剑群因此对他极为赏识。后来这对外籍夫妇希望在港开设分公司,并要求一个年

轻、已成家立室而又勤奋上进的人担当管理工作。在他们眼中,邓剑群正是他们的不二人选。在过档到这对英国夫妇公司工作的日子,邓剑群于1968年已成为跨国公司创办人,他又利用该夫妇给他的5万元在星光行开设了“雅仕高”有限公司,他曾接受访问表示,不讳言当年的英国夫妇揭开了他事业的里程碑,而该公司在1990年高峰期营业额超过100亿港元。 邓剑群因为经营各国的鞋类生意,代理不少名牌运动鞋如Reebok(锐步)、Adidas(阿迪达斯)等,在95年时最高销售纪录超过6千万双运动鞋,因此他有“鞋王”之名。另一宗让他成为“鞋王”的威风史的,就是在90年被Reebok公司招揽以120万美元年薪招聘他出任Reebok远东分公司总裁,而他还能继续打理自己家族生意,当时在行内名噪一时。

成功之路

凭藉不屈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过人的智慧砥砺奋斗,从一无所有到创建“鞋业王国”,到今天功成名就——邓剑群先生的创富历程在他所处的时代是极具典型性、代表性的。

邓剑群生于澳门,因家境贫困,在濠江中学念到中二,便到香港帮父亲做些小生意。那时他在庙街摆摊卖眼镜、墨水笔等物,通常是早上十点开档,坐到晚上十一、二点,回到家时家人都已睡着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基本上天天如是。

沟潭之水,凝滞沉闷;飞瀑之流,奋迅高亢——同是为水,性却迥异,前者满足安逸,後者进取不已。邓剑群无疑属于后者,他不甘心就这样“朝朝暮暮营家计,昧昧昏昏白了头”,那时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做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周末可以放假休息,过上像样的日子。“记得有一次搭乘渡海小船,看到中环栉比鳞次的高楼大厦,便渴望在里面做一份文职。”邓剑群先生回忆说。

邓剑群想到之後就立即付诸行动,他开始进修英语及商科课程,希望为日後打份好工打好基础。摆档本来就要花去不少时间,再读书的话就更加紧迫,因此他只能见缝插针地利用一点一滴的时间来学习。但即使是这样,他也绝不放弃,而是以惊人的毅力刻苦攻读。在此期间他被朋友介绍到一间打字学校任职,但月薪只有二百元,比摆街档还少了一半多,家里人因此不同意他做这份工

作。邓剑群却坚持要走自己的路,最後的解决办法是,他每月要从薪水中拿出一百元来补贴家用,余下来的还要支付进修商科的学费、交通费,所剩无几……但为了实现自己转行的心愿,邓剑群决心苦撑到底。之後,他终於进入当时中国银行大厦的一间中资机构任职。在这间机构工作的四年中,经过艰苦的培训及工作实践,也使得他日後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 邓剑群的故事告诉人们,要做成任何事,都必须有毅力和耐心,一点一滴地去完成,就像欲行至千里之路,必须一步一步地去走一样,心意稍有懈怠,常会功亏一篑。凡事只要坚持不懈、踏踏实实地去做,便有望成功。

开创雅仕高初露锋芒

1967年,邓剑群先生正式踏足鞋业,进入一间小型鞋厂,从此与鞋业结下不解之缘。这次改变可说是他人生道路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因为他此後正是在这个行业开创出事业的辉煌。凭着不错的英语水平和工作能力,邓剑平一入职便担当老板助理,负责与客户沟通。

有一对英国夫妇,在香港拥有一间上市公司,是邓剑群先生所在鞋厂的大客户,每次都是由邓剑群先生负责接洽、联络他们,而且每天为他们工作至夜深,从不间断。但有一天工作到下午,邓剑群先生却跟夫妻俩说要提前先走,他们当然感到很奇怪,于是问他为什么,他说:“今天我要结婚了,要摆酒。”告辞之後,他匆匆赶回家去完成婚礼,第二天又返回岗位继续工作,直到完工後才往澳门度蜜月。

那对英国夫妇了解到这些之后,被邓剑群先生超卓的敬业精神所打动,由此更加信任他、赏识他。后来他们希望在港开设分公司,并要求一个年轻、已成家立室而又勤奋上进的人担当管理工作。在他们眼中,邓剑群先生正是他们的不二人选。于是这对英国夫妇随即说服邓剑群先生的老板,成功延揽邓剑群先生过来,协助开办在香港的业务。其后,英国夫妇给了邓剑群先生5万港元及每月1300元的薪金,邓剑群先生利用这5万港元,在星光行开设了雅仕高有限公司,从此开始了在雅仕高长达32年的展业历程。

为了打理好雅仕高公司,他竭尽全力、苦心孤诣,倾注了自己的全部汗水心血。正所谓“功夫不负苦心人”,在邓剑群先生的悉心经营下,雅仕高公司逐步发展壮大,在1990年高峰期营业额超过港元100亿,在东南亚各地设有13间分公司,雇员超过500人。

邓剑群先生之所以成功并非纯粹出于偶然,倘若他没有过人的能力、胆识和勤勉敬业的精神,那对英国夫妇也不至於将开设香港分公司的重任托付给他;开公司仅有投资者的信任是远远不够的,最终还要凭实力和成绩来证明自己——倘若邓剑群先生没有过人的经营管理能力,雅仕高公司也不可能发展得如此顺利。

引领跨国企业Reebok缔造商业传奇

1980年,“雅仕高”的英国母公司宾伦集团以67500美金购入Reebok(锐步)60%的股份,交由邓剑群先生管理的“雅仕高”全权在远东负责样品开发、采购及融资业务。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当时的Reebok只是一间经营不善、岌岌可危的公司,当年营业额连100万美元都不到。宾伦集团将如此艰巨的使命托付给邓剑群先生,足以说明该公司是非常信任他的。

邓剑群先生既担大任,果然不负重托。在接手Reebok之后,邓剑群先生就开始展现他的能力,破解难题。1983年Reebok在韩国研制出以很软的成衣皮制造世界上第一对健康舞(AEROBIC)鞋,随即在市场上大获好评,令Reebok的业绩在短时间内成倍速增,短短数月间,营业额由几百万美元升至几千万美元。1984年Reebok的营业额已高达三亿美元。1985年,Reebok又在美国成功分拆上市。1990年Reebok营业额已增至20多亿美元——从1980年营业额仅有100万美元,到十年後的20多亿美元,Reebok的发展速度之快堪称业界神话。邓剑群先生也被誉为Reebok的三位“开国功臣”之一(其他两位分别是美国主席Paul Fireman及开发部副总裁Steve Leggett)。

毋庸置疑,由一个寂寂无名的的牌子,在数年间成为世界鞋业三大名牌之一,邓剑群先生功不可没。除此之外,由邓剑群先生一手培育而成的名牌(运动鞋类)包括DKNY、 KAPPA、RYKA、KENZO、 ROYAL ELASTIC等等。因此,邓剑群先生在业界便被人盛赞为“名牌保姆”,凡是有新牌子而需要开发及代理采购,都指名要找邓剑群先生协助。

1990年,由于Reebok与雅仕高的英国母公司宾伦集团在经营理念上存在严重分歧,宾伦集团遂以6亿美元的价格将其所拥有的Reebok股份售出。而该集团在1980年购入Reebok股份时仅用了67500美金,十年投资利润回报一万倍,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难怪有人将其称之为“神话中的神话”,而邓剑群先生无疑是这个“神话中的神话”的主要缔造者。

Reebok在与宾伦集团中止合作之后,却不愿放走邓剑群先生这个人才,以年薪120万美元的待遇礼聘邓剑群先生出任Reebok远东分公司总裁一职,统领45位欧美雇员及500位本地雇员。Reebok还允许他继续打理家族生意,邓剑群先生因此也被人誉为“打工皇帝”。

诠释“打工仔”与“老板”的双重精彩

早在1980年,邓剑群先生便已协助太太邓朱锦韶在香港创立了3间鞋厂,开始了自己的家族生意,1982年又前往内地开设制鞋加工厂。到了1987年与台商合资在内地设厂生产运动鞋,1990年在深圳龙岗区筹建“港台鞋城”。

Reebok聘请邓剑群先生出任远东分公司总裁之时,也允许他继续经营自己的家族生意。这种做法不由得让人为之惊讶——企业大都要求入职的员工专心工作,甚至不允许员工做兼职,作为一家跨国企业,Reebok何以独对邓剑群先生如此厚爱呢?

其实Reebok的做法自然有他们的道理:邓剑群先生本身具备超卓的工作能力,而且他为人公私分明、注重诚信,完全可以做到两者兼顾;再者,Reebok不容易找到合适的人来替代邓剑群先生。所以说,邓剑群先生能做到既在Reebok当“打工仔”又自办企业当老板,看似出人意料,实则情理之中。

到了1992年,邓剑群先生家族与台湾股东经营的港台集团筹备在香港上市,为了避免利益冲突,他於1992年主动离开Reebok,重回原公司雅仕高公司任行政主席,同时於港台集团成功上市后,兼任该集团主席。港台集团在最高峰时期,有员工25000人,营业额20多亿港元,年产名牌运动鞋超过2500万双,同样成绩骄人。

邓剑群先生经营出口到各国的鞋类产品,最高纪录(1995年)超过6000万双之多。除了名牌Reebok,LA Gear,Avia,Adidas,还有中低档非运动鞋,“鞋王”的美誉便不胫而走。

引领亚太集团拓展事业王国

2000年4月,邓剑群先生离开了供职达32年之久的雅仕高公司,另行创立了亚太鞋业集团公司。“亚太”总部设在香港,在东南亚设有6间分行,包括台湾、越南、印度尼西亚及国内数城市,雇员超过200人,主要为品牌鞋商从事代理采购业务,其中的国际知名品牌包括DKNY,KAPPA,BATHING APE,KENZO,TERRA PLANA,GAP,NEXT等。“亚太鞋业”旨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严格的品质管理、准时出货程序、完善的监察制度等,务求符合所有客户的要求。在邓剑群先生的运筹帷幄之下,“亚太鞋业”业务蒸蒸日上,短短数年间, “亚太鞋业”业务网络跨越全球,产品出口远达欧盟、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等地,每年总出口数量更超逾2500万双。

邓剑群先生不仅继续在其从事多年的鞋业开创辉煌,亦拓展到投资等领域,旗下已拥有亚太鞋业有限公司、百德鞋业有限公司、派威投资有限公司、蔚峰发展有限公司等。

从“雅仕高”到Reebok,再到“港台”,和“亚太”,邓剑群先生每入主一间企业,就能凭藉其过人的领导能力和经营水准,开创出辉煌的业绩。可以说,他每到一个地方,就能留下一串串闪光的足迹,这实在不能不令人为之叹服。

作为一名驰名业界的资深人士,邓剑群先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赞誉。他先后被邀请担任香港工业科技发展局纺织及制衣项目委员(1994—1999年)、纺织及制衣业训练局委员(1998—1999年)、创新及科技基金纺织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2000—2004年),为未来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意见及为业界争取政府资助。1994至2000年间,他还被推选为香港橡胶暨鞋业厂商会主席,致力推动鞋业发展及为业界提供协助。

邓剑群先生还兼任澳门濠江中学名誉董事长、香港鞋业商会名誉会长、香港210国际鞋业基金会会长、美国210国际鞋业基金会董事等多个社会职务。

婚外情

香港先生黄长发搭上富商三姨太李姿霆事件早前热爆全城,有“鞋王”美誉、曾获世界杰出华人奖项的富商邓剑群入禀法院,指两人交往期间,曾以李姿霆名义购入多个物业,而他在送赠匡湖居单位给李姿霆时,附带条件是她不可以跟其他人交往,故要求法庭颁 令所有物业由他拥有,又要求李姿霆退还卖出港湾豪庭时的200万元。

入禀状指出,邓剑群于2002年认识李姿霆,并与她发展婚外情。

至2003年初,邓打算以170万元购入港湾豪庭单位,但由于害怕有登记

数据会显露他跟李姿霆的关系,故只以李姿霆名义购入单位,而李姿霆只在邓的信托下持有物业。后来,李姿霆便由原来的黄埔花园住所迁进港湾豪庭。 李姿霆于2003年初怀有邓的骨肉,邓在年底决定购入一个610万元的西贡匡湖居单位,两人共同持有物业,作为给予李姿霆的礼物,但条件是李姿霆须保持两人关系,不能跟他人交往。李姿霆自此便迁进匡湖居,而港湾豪庭单位则用来收租,以支付匡湖居的按揭。李姿霆于2004年4月生下女婴,母女至今仍在匡湖居居住。

翌年3月,邓剑群以李姿霆名义购入一个260万元的半岛豪庭单位后旋即出租,以租金支付按揭贷款,其后于同年5月,邓再度以李姿霆名义购入一个72万元的尖沙嘴卓能中心单位。然而,李姿霆却违反诚信,于2005年12月以210万元卖出港湾豪庭,却没有将卖楼的款项交还邓剑群。

入禀状续指出,邓于年初得知李姿霆与黄长发有染,故认为她已违反当初接收匡湖居为礼物的条件,要求她交还匡湖居单位,而李姿霆也只在邓的信托下持有卓能中心及半岛豪庭单位,故须将两个单位转回邓剑群名下,并将出售港湾豪庭的210万元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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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