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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魅力中国·国际文化艺术节
释义

在21世纪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国的区域合作日益紧密,亚洲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合作、交流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亚洲文化艺术沟通活动中,青少年正在成为承载亚洲各国文化艺术之间交流的主要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决定了亚洲未来艺术的方向。

在各国政府、知名企业及媒体的大力支持下,作为亚洲范围内极具影响力的高规格、高标准艺术赛事,本届“魅力中国”系列活动的举办恰逢建党90周年,为讴歌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祖国取得的辉煌成就,本届活动中国赛区暂定于2011年2月在北京举行,优秀节目将入选参加日本、俄罗斯参加总决赛。

活动宗旨:

以亚洲文化为枢纽,以东方艺术为桥梁,积极推动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健康繁荣发展,为亚洲的和平与繁荣贡献力量;向全世界展现建党90年来中国在教育、文化艺术等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中国青少年的爱国热情、自豪感和使命感,为建党90周年献礼。

活动意义:

为亚洲各国青少年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加深了解、博采众长提供广阔的艺术平台,并且将我国各民族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和博大精深的民族艺术展现在世界的艺术舞台上,营造庆祝、纪念建党90周年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

日本日中新闻社

国际天才儿童艺术中心

国际书画艺术家协会

中国音乐舞蹈教育协会

协办单位:

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小明星网、中国青少年艺术网、中国唱片总公司

承办单位:

华星在线国际文化艺术(北京)有限公司

艺术顾问与评委成员(部分成员为拟请,姓名按字母排序):

陈爱莲 著名舞蹈表演艺术家,全国政协委员,陈爱莲艺术团

团长,陈爱莲舞蹈学校校长

陈丽卿 原东方歌舞团(旅日)著名女高音歌唱家,“青春美

少女”品牌创始人

董 浩 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主持人

付 林 原海政歌舞团副团长,著名作词作曲家,中央电视台

青歌赛评委,中国音乐舞蹈教育协会副主席

高洪波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高卉民 著名画家,教授,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高松华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著名作曲家,教育家,日本东京

大学音乐系博士,中国音乐舞蹈教育协会常务副主席

郭祥义 著名声乐教育家,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秘书长

李 福 中国国际标准舞协会副会长,前北京舞蹈家协会秘书

长,著名舞蹈家,国家一级演员

刘兰芳 中国文联副主席,曲协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著名评

书表演艺术家

刘锡津 中国著名作曲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理

事,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理事,原中央歌剧院院

长,代表作《我爱你,塞北的雪》

卢禹舜 著名画家,中国国家画院常务副院长

马秋华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系教授

石钟山 著名作家、编剧,代表作包括《激情燃烧的岁月》、

《军歌嘹亮》、《幸福像花儿一样》

斯维塔 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文艺演出比赛发展中心主席,海参

崴艺术学院舞蹈系教授

孙承民 著名画家,北京人文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唐国强 著名表演艺术家

王苏芬 中国音乐学院著名声乐教授,研究生导师

王玉珍 中国著名歌唱家,声乐教授

阎 岭 著名舞蹈教育家,英国国家舞蹈教师协会会员,国际

职业教师和国际级评审资格,北京阎岭舞蹈学院院长

杨大鹏 著名影视演员

袁守啓 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海洋大学书法研究院院

长,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

会长

张铁英 原中国书协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书协鉴定收藏委员

会秘书长

赵世中 东方歌舞团著名舞蹈家,国家一级编导

朱思思 中国民族大学音乐系教授,著名二胡演奏家、作曲家

荣誉顾问:

羽 田 孜 日本众议院议员、日本前首相

功·塔帕朗西 泰国前总理,现任科技部部长、泰中友好协会会长

郭 锡 权 原建设部副部长,现任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金 铁 霖 中国音乐学院名誉院长,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著名民族声乐教育家

主任:

李凯文 著名大提琴演奏家、教育家,美中文化大使

张 歌 中国音乐舞蹈协会常务主席

副主任:

李 铁 民 原中国驻日本·北海道·札幌总领事

柳泽良夫 日本株式会社艺术家艺术联盟会长

付 林 原海政歌舞团副团长,著名作曲家,中央电视台青歌赛评委,中国音乐舞蹈教育协会副主席

卢 禹 舜 著名画家,中国国家画院常务副院长

赵 世 中 东方歌舞团著名舞蹈家,国家一级编导

石川尚代 日中新闻社社长

斯 维 塔 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文艺演出比赛发展中心主席

蔡 显 锡 韩国汉城音乐大学

础·青巴图 蒙古国音乐家协会副会长(教授)

秘书长:

邢 成 中国音乐舞蹈教育协会秘书长

副秘书长:

顾金环 董 洁 魏 明 马 勇 裴福寿 余春容

办公室主任 :戚 龙

一、活动细则

1. 比赛项目

A、戏剧(京剧、地方戏、折子戏等)

B、声乐(童声、民族、美声、通俗等)

C、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国标舞、街舞、少儿舞蹈、舞蹈组合等)

D、民族乐器(弦乐、管乐、弹拨乐等)

E、西洋乐器(弦乐、管乐、键盘乐、打击乐等)

F、书法(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硬笔书法、篆刻等)

G、美术(国画、水彩、粉彩、儿童画等)

H、语言(播音主持、朗诵、小记者、英语)

2. 比赛分组

学前组(3-6周岁学龄前儿童)

小学A组(7-9周岁)

小学B组(10-12周岁)

初中组(13-15周岁)

高中组(16-18周岁)

大学专业组(19-24周岁)

特邀组

3. 比赛要求

A、戏剧:自选曲目、服装、音乐伴奏带,时间不超过13分钟

B、声乐:自选曲目、服装、音乐伴奏带,时间不超过4分钟

C、舞蹈:自选舞蹈、服装、音乐伴奏带,时间不超过4分钟

D、器乐(民乐、西洋乐):自选曲目(伴奏带必须为CD单曲)、自备乐器(组委会只提供钢琴、架子鼓、古筝),时间不超过5分钟

E、书法: (1)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任选一项

(2)纸张不小于四尺三开,大学专业组纸张不得小于宣纸四尺对开

(3)现场创作自备笔、墨、纸(宣纸)、毡子等绘画用具

F、美术: (1)国画、水彩、水粉、儿童画等任选一项

(2)国画纸张不小于四尺三开,大学专业组国画纸张不得小于四尺对开

(3)水彩、水粉、儿童画等纸张规格定为55cmx39cm

(4)现场创作自备笔、墨、纸(宣纸)、毡子等绘画用具

4.奖项设置

(1)总决赛奖项按各组别、项目、类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2)根据选手成绩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对操作规范、反响良好的分赛区设最佳组织奖。

二、选手须知

1. 凡参加总决赛的选手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近期二寸彩色照片,并认真填写报名表以及组委会制定的参赛选手协议书。

2. 16岁以下选手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3. 选手应向组委会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4. 12周岁以下的选手必须由其监护人陪同或监护人指定的专人陪同,否则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5. 组委会将为进京参加本届活动中国区总决赛的每位选手投保10万元人民币的意外伤害保险。各分赛区组委会应提前将进京选手真实姓名及身份证资料上交组委会办公室,凡逾期未上交相关资料而延误保险办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组委会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6. 选手应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及管理。

三、获奖权益

1. 凡获得进入总决赛资格的选手均可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奖杯或奖牌。

2. 优秀获奖选手有资格进入 “魅力中国”文化艺术演员库,特别优秀者将获得电视台、演艺机构、艺术院校等提供的包装、培训机会,参加全国巡演活动及国内、国外的艺术交流。

3. “魅力中国”文化艺术演员库成员将优先参加组委会组织的建党90周年系列演出活动。

4. 比赛期间全国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学者为本届参赛选手及家长、老师举办各类讲座。

5. 获奖选手将有机会由国际天才儿童艺术中心推荐至美国科蒂斯音乐学院、美国朱利亚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及美国小哈佛艺术学校(洛杉矶)免费进行深造。

6. 推荐获奖优秀选手到中央音乐学院或中国音乐学院附中就读学习。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1. 本届活动各分赛区的选拔时间,由各分赛区组委会自行安排,各分赛区的选拔活动应在2011年1月1日前完成,各分赛区组委会务必于1月15日前将进京参加总决赛选手名单上报组委会。

2. 中国赛区总决赛暂定于2011年2月10日—13日在北京举行,时间为四天三宿。

3. 中国赛区总决赛举办地点:北京·中国音乐学院(暂定)。

4. 日本、台湾、美国等赛区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特邀宣传媒体

中央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台 北京电视台 人民日报

中国教育报 中国青年报 中国文化报 中国少年报

六、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魅力中国”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时间及地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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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