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灯塔学校 |
释义 | 基本概念灯塔学校(beacon schools)是指经认定具有某种学校特色,这种特色足以作为其它学校学习的榜样,同时也愿意提供学校特色给其它学校参考的英国英格兰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学校及特殊学校。 学校历史灯塔学校于1998年开始试办,至今已迈入第五年,从第一年的75所学校到2002年已经有高达1,150所列名为灯塔学校。灯塔学校的推动是英国首相布莱尔(Tony Blair)上入之后的重要教育改革措施之一,目的在提升中小学学校教育质量,提高中小学学生的学业成就标准,该向改革措施预计在2005年完成。 学校认定灯塔学校由英国教育及技能部认定,要成为灯塔学校必须连续三到四年经英国皇家督学评定为杰出学校,并有明确的证据显示学校在某些教育措施有极为突出的表现,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与活动,并且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学业成就。所谓的突出表现,包括:课程发展、行政领导与管理、资负优异教育、增进家长参与、欺凌行为防止教育、新进教师辅导等项,可说兼顾学校改进实务与教师专业成长两方面。 一旦经认定为灯塔学校,学校除被公开表扬之外,必须将学校特色分享给其它学校参考,其作法包括:(一)举办校际教师研讨会;(二)提供教学导师的服务;(三)提供其它学校人员现场观察、观摩的机会;(四)办理校际教师在职研习进修活动;(五)提供辅导咨询服务。地方教育行政单位协助建立校际之间的学习网络,并将灯塔学校的学校特色介绍给每一所学校知道,其最终目的在协助其它学校进行革新,让其它学校也都能够和灯塔学校一样杰出。 有效期限灯塔学校的有效期限是三年,如果学校要继续维持灯塔学校的领导地位,必须提出:(一)三年来对其他学校提供服务、咨询的证据,以及(二)维持学校本身杰出表现的事实。第一项证据包括:其它学校教师前来参观访问的人数记录,接受到灯塔学校协助并有实质上受惠的学校数,以及学业或行为有实际改进的学生人数,包括来自于其它学校的质性与量化数据;第二项证据由灯塔学校提出表现档案以作为评量的依据,内容包括年度自评报告,持续维持杰出表现的事实,以及获得学校教师、学校管理委员与地方教育行政当局的支持,含有未来的服务、咨询计划。 计划目的英国的灯塔学校计划,透过建立学校多元特色以及校际协助的途径,发挥教育体系的整体力量,有效普遍提升中小学学校施教质量,提高学生学业成就。我国教育行政当局或可撷取其精神,提出本土化的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计划,以符应全民的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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