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钜鹿县 |
释义 | 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秦灭赵,置钜鹿郡和钜鹿县,郡、县皆治于今河北平乡县城西南平乡。历两汉,三国,西晋十六国因之。北魏时,钜鹿县徙至原治东15公里处,仍属钜鹿郡。隋大业元年(605),移至南亦县城(今河北巨鹿县城北),隶邢州。三年属襄国郡。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为起州治,四年废起州,钜鹿县改隶赵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更属邢州,嗣圣垂拱间钜鹿城因漳水为患,徙治于县东东府亭城(今河北巨鹿县东北),天宝元年(公元742年)罢州,钜鹿县改隶钜鹿郡,至德二年(公元757年)罢郡复为邢州,仍辖钜鹿县。北宋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升邢州为信德府,仍辖钜鹿县。金天会七年(公元1129年)降信德府复为邢州,钜鹿县仍属之。元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升邢州为顺德府,仍辖钜鹿县,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顺德府改名顺德路,钜鹿县属之。明清属顺德府。民国二年(1913年)属冀南道,三年冀南道改名大名道,仍辖钜鹿县,十七年(1928年)废道,钜鹿县始直属河北省,二十六年(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三督察区。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钜鹿县遂属华北行政区冀南区四专区。1949年8月1日,钜鹿县遂属河北省邢台专区。1958年4月28日,撤销邢台专区,钜鹿县划归邯郸专区,同年12月20日,撤销南和、广宗、平乡、任县四县,并入钜鹿县。1960年5月3日,撤销邯郸专区,钜鹿县改属邯郸市(同时升为省辖市)。1961年5月23日,钜鹿县改属同时复置之邢台专区,同年7月9日,析钜鹿县复置广宗(含原平乡县地)、任县(含原南和县地)两县,钜鹿县复为原建制。1970年,邢台专区改为邢台地区,仍辖巨鹿县。1980年改名巨鹿县,仍属邢台地区。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改由邢台市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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