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滕州市农业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1.单位概况: 滕州市农业局是滕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现有在职人员18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1人,包括农业研究员3人,高级农艺师45人,农艺师56人,初级职称61人。 2、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对策和措施;组织起草种植业、农机管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农村奔小康、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政策,指导农业产业化机构调整、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拟定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提议。 (四)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完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救灾工作。(六)贯彻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村节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 (七)研究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方面的国家、省和行业标准,拟定县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组织协调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农产品的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名牌产品认定、申报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认证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八)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农业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发展创汇农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引导农业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农业良种场、种子公司等单位的改革与经营管理工作。(十)组织指导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民体育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农业机械管理(包括农用运输车管理和安全监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十二)协调农业方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党委办公室、机关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发展计划科、科教科、生产指导科、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安全监察中队、招商科11个职能科室。下辖农村能源办公室、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技站、土肥站、植保站、植物检疫站、蔬菜站、种子管理站、农业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种子公司11个下属事业单位。 1、党委办公室 负责系统党委党的建设,并做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系统党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负责本系统工、青、妇、计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市委督察任务的落实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保卫及会议组织;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定和局直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定农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负责农业系统表彰奖励和农业劳模管理工作;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承担市农民体育协会的正常工作。 4、财务科 参与研究有关农村经济发展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编报局属各单位财政预算建议;主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局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局属单位财务和农业系统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5、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组织拟定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预测并发布主管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全市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监督执行农业方面的国家、省、市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主管产业的县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组织指导对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和登记管理;组织农业名牌产品认定工作;指导农业?庀蛐途?玫姆⒄梗?橹?┮刀酝饩?眉际踅涣骱秃献鳎蛔橹?┮捣矫嫱庾省⑾钅康囊??凸芾怼? 6、发展计划科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承办农业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参与拟定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农用生产资料中长期需求计划;拟定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产品产量、农产品成本等农业统计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参与小城镇建设工作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占用的审批,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科技教育科 负责研究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承办国内外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管理,负责农业培训体系建设。 8、综合科 研究拟定种植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研究提出季节性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农作物新品种审定和种子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商品基地建设;组织指导扶贫开发和农业救灾工作;指导种子、化肥等备荒物资的储备、调拨;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外地来滕参观、考察农业项目的安排、接待工作。组织农业、农机管理和农村经济规范性文件、法规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担有关种子、农药管理中出现的应诉、复议工作;参与起草局里的有关重要文件,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财务审计、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关方面的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 9、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负责农业产业化情况的调度;指导农产品加工和龙头企业发展规划。 10、安全监察中队 负责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条件、设施的配备;对负责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受理或上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或控告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招商科 负责统筹协调招商引资工作,拟定招商引资的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利用外资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服务工作;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及有关数据的统计编报工作。 12、滕州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研究制定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能源的科研、实验、推广和应用工作以及做好专业培训、知识普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环境监测、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农村节能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承揽沼气池的建设,维护保养技术咨询业务。 13、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滕州市分校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搞好大中专招生工作培养高层次使用人才;搞好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 14、滕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承担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依法组织征收各种规费;依据法律法规、负责本市农资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农资经营单位的资格审查,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对农民因使用农药、肥料、种子种苗等产生的事故纠纷进行调处。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立案,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审核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15、滕州市种子管理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种子生产、经营、品种及质量的管理;签发和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查处违反种子管理规定的违法事例;培训种子技术和管理人员。 16、滕州市农业技术指导站 负责全县粮食作物生产技术指导,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承担农业方面的科技项目。 17、土肥工作站 负责基本农田、土壤肥力等农业资源和肥料产品的质量监督、监控及标准化管理;土壤肥料新技术、新产品的田间应用试验、示范、推广;耕地质量保养技术,肥料使用技术、植物增产技术及节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实施基本农田及耕地保养、科学施肥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全市土壤肥力检测,各种作物的配方施肥技术培训,低产田配肥改造,秸秆还田新技术的引进推广。 18、滕州市蔬菜站 负责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组织、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管理技术;做好菜农的技术指导,开展蔬菜生产技术咨询;组织实施蔬菜方面力所能及的试验课题。 19、滕州市植物保护站 贯彻执行有关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指导,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植保技术配套服务;制订农业有害生物的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农药的使用、组织植保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评价和推广,提高农民的植保技术水平。 20、植物检疫站 负责农药经营业户的资格审查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各农药经营户所经营商品的质理、登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是否符合要求;负责全区种子生产单位的所繁种了的产地检疫和种子经营单位调运检疫,杜绝植物检疫对象的传播和蔓延;搞好辖区内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工作;配合局里其他站室搞好农业纠纷案件的协调和处理。 21、滕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负责全市农业质量,提供安全监督检验、承担农业质量安全执法检验,指导农产品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验工作,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监督检验及农产品市场准检验等。 22、滕州市种子公司 负责各类作物良种的繁育、储备、供应;各类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与推广;良种配套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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