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璧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释义 | 基本信息璧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于1991年4月18日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而成立,为县农牧渔业局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37人,其中高级兽医师4名,高级畜牧师3名,中级技术职称有24名,初级技术职称有5名。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县农业局的领导下,通过贯彻落实“防疫就是增收、少死就是增效、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工作方针,动物重大疫病较长时期保持清净无疫,走在了全市前列,为促进畜牧业发展和确保农民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主要职责(1)、畜禽防疫、检疫; (2)、兽医卫生监督; (3)、疫病的监测、诊断、治疗; (4)、饲料、兽药监督与管理; (5)、畜牧生产技术推广; (6)基层畜牧兽医体系管理。 机构设置璧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动物防疫检疫站、饲料兽药监测管理站、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畜禽品种改良站、基层畜牧兽医体系管理站等。 科室介绍工作职责: (1)、负责公文处理; (2)、负责收发、传达、考勤、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政策研究、督查督办工作; (4)、负责公务接待和会务工作; 、(5)、协调站内外关系; (6)、负责办公用品采购、领发、保管。 兽医防疫检疫站工作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动物免疫、检疫、消毒等措施、计划; (2)、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员、检疫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并办理有关证章; (3)、负责全县动物疫情的收集、整理、上报; (4)、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有关报表的收集、统计、上报和进行网络传输,并对动物防疫进行网络化监督、管理; (5)、承办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6)、负责县外引进种用动物的审核工作。 饲料兽药监测站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饲料兽药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2)、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 (3)、指导和帮助全县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行业达标; (4)、承担全县饲料、兽药产品报批材料的审核工作; (5)、参与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情况调研、实地检查; (6)、接受有关饲料兽药及畜产品安全的业务咨询。 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管理; (2)、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执法工作的管理; (3)、负责全县动物防疫许可工作的管理; (4)、负责屠宰检疫工作的管理。 畜禽品种改良站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畜牧生产新技术培训、指导、推广; (2)、负责制定全县畜禽品种改良计划; (3)、组织实施畜牧生产科技项目; (4)、负责全县种畜禽管理。 基层畜牧兽医体系管理站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县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推广体系改革经验; (2)、负责全县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和改革的调研,根据国家政策,不断加强畜牧兽医体系建设; (3)、负责制定并实施基层兽医业务技术培训计划; (4)、负责开展畜牧兽医行业职能鉴定的管理; (5)、负责畜牧科技项目申报、管理、评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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