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珲春市广播电视局
释义

珲春市广播电视局是集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无线转播台、电视转播台、监测站于一体的大众传媒部门。其中,电台、电视台有独立的对外呼号和专用波段及频道。珲春广播电视局技术力量雄厚,事业建设发展迅猛,城乡共架设电缆161.4公里,有线电视用户网络总长690公里,建卫星地面站61座,广播覆盖率达99.34%,电视覆盖率达98.94%,在延边州率先实现了“村村通”。市区可收看40套电视节目,农村可看到12套电视节目,城乡有线电视用户已逾3万2千户。几年来,珲春广播电视局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报道取得累累硕果。1995年5月,珲春广播电视局牵头组织的“同在蓝天下”赴北京特教宣传活动,受到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的亲切接见,中央电台、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做了重要报道。

1996年1月26日,原国家广电部部长孙家正再次来珲春广播电视局视察时,作了“把握导向,多出精品,促进广播电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的题词。“九五”期间,珲春广播电视局满完成了’98中国图们江地区珲春国际贸易洽谈会、’99中国图们江地区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珲春——俄罗斯扎鲁比诺——韩国束草陆海客货联运航线开通、中国东北地区珲春首届荷花节、中国大陆第一缕曙光观赏活动等大型活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来珲春视察等一系列重要报道,并制做了一系列招商引资专题片和旅游风光片在国内外播出,为珲春的对外开放开发和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1999年,珲春市被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全国广播电视先进县(市)”。“十五”期间,珲春广播电视局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传媒作用,应用高新技术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质量,加快网络建设,实现广播电视多功能开发,增强自我发展、自我生存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珲春市广播电视局是中共珲春市委、珲春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的职能部门,既是新闻宣传机关,又是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在新闻宣传、影视文艺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把握好舆论导向和文艺方针,直接领导和管理珲春市人民广播电台、珲春电视台、珲春有线电视台,马鞍山电视转播台,北山中波转播台,春化中波转播台,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审查监督。

(二)制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技术规划,推进我市广播电视事业的不断发展,满足全市人民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节目的要求。

(三)指导、研究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解决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广播电视宣传指导思想、方针及产业化等方面的政策和管理问题,组织制订相应措施。

(四)建立健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

(五)负责管理全市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节目的播放、接收事务。

(六)负责对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共用天线及其他广播电视设施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大、政府颁布的广播电视法律、法规,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七)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广播电视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八)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培养和调配各种专业人才。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珲春电视台始终立足于大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关注东北亚经贸发展动态,报道百姓身边的寻常故事。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21: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