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嵩县水产移民管理局 |
释义 | 机构设置嵩县水产移民管理局,属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为优化单位人员结构,实行政企分开,现正在进行局内部机构改革,新设两个企业化公司,整合后人员职数为126人,其中渔业公司92人、旅游公司34人;行政管理设移民办公室35人,下设综合股、安置股、规划股、项目部、回流移民办事处、财务股和移民服务大厅;局机关31人,下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科技股、监察室,现有局班子成员6人,正科级领导干部2人,总工1人。 局长、局党组书记付三中,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任尚杰,副局长刘政建、王红艳、李来军,纪检组组长杨武学,两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宋干、王建敏,总工1名邢占营。 历史沿革陆浑水库与1959年12月开工兴建,嵩县的移民机构是1962年6月11日成立,当时由于陆浑水库移民问题严重,专门成立洛阳专区陆浑水库移民安置委员会。 1964年8月25日成立嵩县移民安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1989年以前隶属县水利电力局,由县水利水电局副局长兼任移民办主任。1989年1月4日嵩县编委嵩编字[1989]2号文,将“嵩县移民安置委员会办公室”划归“嵩县陆浑水库水产管理局”领导。 1990年1月嵩县编委嵩编字[1990]1号文,核定“嵩县移民安置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编制18人,同年根据嵩政[1990]90号《关于调整县移民办公室领导班子的通知》要求,“嵩县移民安置委员会办公室”与“嵩县陆浑水库水产管理局”合署办公,嵩县陆浑水库水产管理局撤销,成立嵩县水产移民管理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1992年县农口改革与财政脱钩,至今未再纳入财政供给,而县内其它脱钩的农口单位已于1997年陆续恢复财政供给。 主要职责嵩县水产移民管理局现在肩负着三块职能工作: 一是陆浑水库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工作。属行政职能,负责全县5万余移民的后期扶持、陆浑水库移民后靠区和移民安置区及全县29座小型水库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并且还负责着平顶山市汝州籍回流移民安置和管理任务; 二是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属行政执法,为嵩县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渔政监管保障;负责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管理;渔业行政机构执法检查;协调处理渔事纠纷;渔业资源保护和水产野生动物环境保护;处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依法检验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实施渔船登记、发证和船员培训。代表县政府行使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 三是陆浑水库渔业生产经营及旅游业经营工作。属于事业性职能企业化管理,主要从事陆浑水库名特优水产品的开发引进,鱼种的培育及销售,常规鱼种的投放与捕捞,银鱼的开发与生产,陆浑水库水产品的冷冻加工与销售,以及旅游业经营和游客接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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