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郯城县文化局 |
释义 | 郯城县文化局现有领导班子成员6人,其中局长李明霞,副局长刘宝玉、高峰、盖学贵,纪检组长杨磊,工会主席赵庆兰。局机关工作人员10人,系统职工总数179人,下属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管理管理办公室、文化稽查大队、文学艺术创作办公室、柳琴剧团、电影公司8个单位。现在资产3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34万元,流动资产33万元。 主要职责1、贯彻党的国家有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文艺方针政策;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工作、电影发行放映、文化市场管理等地方规范性管理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县文化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 3、负责管理全县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组织协调、指导群众文化工作、文物工作、文化市场管理稽查工作、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文艺宣传演出工作、文艺创作、艺术培训和图书管理等工作,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同时搞好文化产业开发利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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