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立项和编制工作;
3、制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4、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5、负责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资金审计工作;
6、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效益的跟踪调查,建立高效农业示范区,搞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李逢春(党组书记)
张怀增(主 任)
张朝钦(副主任)分管农业综合开发、科技项目、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刘俊岭(副主任)分管扶贫开发工作
张羡曾(副主任科员)分管机关事务、纪检、党务工作
邢现敏(副主任科员)分管搬迁扶贫及生态移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