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旨论 |
释义 | 道旨论是王德友编写的一部图书,本书是适应时代要求编辑出版的一本学术研究专著,重在思想与研究,学术价值是它的生命。其主要内容是:道的涵义、道与哲学、道与社会、先秦老庄之道、老子之道、《管子》四篇之道、庄子之道、韩非,《解老》之道、汉代黄老之道、《淮南子》之道、《老子指归》之道、河上公之道、魏晋玄学之道、王弼之道、郭象之道、葛洪道教之道、北宋五子之道等等。 图书目录(第一章概说 第二章先秦老庄之道 第三章汉代黄老之道 第四章魏晋玄学之道 第五章葛洪道教之道 第六章北宋五子之道 第七章南宋朱陆之道 第八章浙东功利派之道 第九章明代罗钦顺、王廷相、主夫之之道 第十章结论) 简介作者:王德有 ISBN:10位[7533300238]13位[9787533300234] 出版社:齐鲁书社 出版日期:1989年 定价:¥3.50元 内容简介全书共分九章,其中的主要内容包括:……周敦颐之道、邵雍之道、张载之道、程颢之道、程颐之道、南宋朱陆之道、朱熹之道、陆九渊之道、浙东功利派之道、陈亮之道、叶适之道、明代罗钦顺、王廷相、王夫之之道、罗钦顺之道、王廷相之道、王夫之之道、思潮研究、范畴研究、比较研究、地方文化思想研究等等。 编辑推荐本书的出版,必将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学术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研究在深层次,高水平上的展开,有利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发展规律的发现;并且通过编写实践,促进中青年学者的成长,壮大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研究队伍。 作者简介王德有,生于1944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文教编辑部文艺编辑部主任。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史研究,尤着力于道家思想研究,曾在《中国哲学史研究》等刊物发表过多篇论文。 图书目录第一章概说第一节道的涵义 第二节道与哲学 第三节道与社会 第二章先秦老庄之道第一节老子之道 第二节《管子》四篇之道 第三节庄子之道 第四节韩非《解老》之道 第三章汉代黄老之道第一节《淮南子》之道 第二节《老子指归》之道 第三节河上公之道 第四章魏晋玄学之道第一节王弼之道 第二节郭象之道 第五章葛洪道教之道第六章北宋五子之道第一节周敦颐之道 第二节邵雍之道 第三节张载之道 第四节程颢之道 第五节程颐之道 第七章南宋朱陆之道第一节朱熹之道 第二节陆九渊之道 第八章浙东功利派之道第一节陈亮之道 第二节叶适之道 第九章明代罗钦顺、王廷相、主夫之之道第一节罗钦顺之道 第二节王廷相之道 第三节王夫之之道 第十章结论书摘韩非在《解老》中认为,道作为天地万物的普遍法则,是通过具体事物的具体规定性表现出来的,不脱离具体事物的具体规定性,在具体的事物及其规定性之外,不存在单独的道,他说,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其意是说,万物的规定性各不相同,这些不同的规定性无遗漏地包含了道,道存在于具体事物及事物的规定性之中。 韩非对道的理解在哲学史上有重要意义,在处理普迈性及特殊性的关系时,他吸取了老子的合理见解,把普遍的东西道与具体的东西物区别开来,认为作为普遍法则的道不是某个具体的东西,它没有固定的形态和范围,不制不形,没有稳定的操行,无常操,随着时间和事物的不同,发生相应的变化,顺应天地万物的具体特征,表现出不同的形态、属性及事物之间的不同关系,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但是韩非没有象老子那样,把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割裂开来,更没有象《庄子》那样,把普遍的东西与个别的东西,把统一性与差异性对立起来,老予把道看作是普遍的一般存在物,认为这一普遍的东西独立存在于天地万物之先,并生化出天地万物:《庄子》把道视之为自本自根的绝对同一,视之为千差万别的天地万物的共同本质,认为只有排除掉具体的天地万物的属性差别,才能达到和认识这万物同一的本性。这种把普遍东西与个别东西割裂和对立的观点,使老、庄把道抽象化、绝对化。神秘化了,把道视为凌驾于具体的天地万物之上的不可捉摸的东西,韩非似乎已经觉察出了老底的要害所在,他特别强调具体事物及其具体属性,并且提出了一个理的范畴,说明万物皆有小大方圆等具体的和特殊的属性,并进而认为,对天地万物具有决定作用的道,并不脱离具体事物,不是具体事物之外的独立一物,它处于具体事物之中,通过具体事物的具体属性及具体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出来,说"万物各异理而道尽,这为正确理解普遍性及特殊性的关系提供了楷模。 葛洪以玄解道,以道为神,把遭。概念引入宗教迷信,从而使其成为官方道教宗教信仰的观念。魏晋之后,还有不少人注释《老子》,对老子道的理解也各不相同,但就其自然观方面的意义来说,没有太多新意,影响不大,相比之下,道教以道为神的思想影响广泛而长久,成为老子道概念发展过程中的主流。 老子开创了以“道”为最高范畴的思辨哲学,用以否定先秦的传统神学,葛洪却反其道而行之,又把“道”的范畴引入神学领域,以道为神,使道概念的演变完成了一个从否定走向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转化,除了有社会原因及葛洪自身的境遇原因外,道概念自身的不科学性、道概念自身的内在矛盾,也是其重要原因之一。说到根本上,世界上本不存在一个作为天地万物起源的自身混而为一的统一物,也不存在一个作为天地万物基质的同一无二的统一物,多样的物质世界是存在着统一性的,但此统一性就存在于多样性中,存声于天地万物之中,这便是世界的物质性,这便是天地万物的客观实在性。它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客体,而是天地万物共同具有的本质属性。在理解世界统一性的时候,老子把它归之于道,并认为这个混同为一的道是天地万物的源头,由道生化出了天地方物,把道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来看待。既然道自身是混而为一的,是独立存在的,就很难设想它是如何产生天地万物的,就很难设想它产生天地万物的动因是如何形成的,老子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所以在否定上帝创造世界的同时,在道身上仍然保留了一种神秘性,这便是玄,认为这种神秘性是各种奇妙现象的原由,说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一章),在老于看来,既然一切奇妙现象都可以用神秘之意的。玄来解释,所以道产生天地万物的动因便无须深究了。老子之道的神秘性为后人所发挥。产生于战国,形成于汉代的《黄帝内经》有"道生智,玄生神(《天元纪大论》)的说法,认为智慧和神明都由道、玄所生,开始将产生天地万物的"道"直呼为玄。西汉哲学家扬雄则径直把玄作为天地万物的本原,著《太玄》,说:玄者,幽摛万类而不见形者也,资陶虚无而生乎规,搁神明而定摹,通同古今以开类,搞背阴阳而发气,一判一合,天地备矣"(《玄掳》)。认为阴阳之气、天地万类皆是由玄摛措,资陶而成,并且仿照《周易》,用一、一、一主种符号四重相叠的排列组合,表示玄的奇妙变化,推衍天地万物人类的数度,使玄更增加了神秘的色彩。晋代的葛拱在上述思想源渊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玄神学化,以玄道为逢凶化吉、遇难呈样的源因,以玄道解释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成丹砂;铅性白也,而赤之以为丹,丹性赤也,而白之以为铅等等自然界的奇妙变化,并且反过来又力图借助这种自然变化炼丹制药,以补充人体的幻化功能,认为服丹能吸收天地变化的精华,可以与玄道相合。从而把道的玄妙性与人的修仙结合在了一起,用道概念的神秘性窒息了其思辨性。 在对道的见解中,王廷相反复论证了道、气的关系问题。他认为道与气本来不是两物;所以不能分离,不存在独立于气外的道,气是道的实体,道是气的属性,道存于气中。 王廷相认为,之所以说道不离气,首先在于气是宇审最原始的基本实体,在元气之前没有任何他物存在,天地万物造化之后,没有任何东西不是由气而成,道作为元气造化人物的道理,不可能存在于元气之前,也不可能独立存在于气外。在《雅述.上篇》中王廷相说:“天地之先,元气而已矣。元气之上无物,故元气为道之本。”在《慎官·道体篇》中又说:“天内外皆气,地中亦气,物虚实皆气,通极上下,造化之实体也。是故虚受乎气,非能生气也,理载于气,非能始气也。”又说,“有形亦是气”,无形亦是气,道寓其中矣。有形,生气也,无形;元气也。元气无息,故道亦无息。是故,无形者道之氐也,有形者,道之显也。”其意是说,在天地生成之前,只存在元气而不存在他物,在天地生成之后,天地内外皆是气。元气是无形之气,天地万物是元气构成的有形之物,无形与有形皆是气,所以道只能寓于气中。无形的元气是道的本体,有形万物是道的显现,虚空韵空间只能供元气存在而不能生气,道理只能处于气中,不能为气之始。 王廷相还以反诂的方法,说明道理不能离气而独存,更不能产生元气和阴阳。在《太极辩》中他说:“万理皆出于气,无悬空独立之理。造化自有入无,自无为有,此气常在,未尝澌灭所谓太极,不于天地未判之气主之而谁主之耶?故未判则理存于太虚,既判则理载于天地,程子所谓‘冲漠无朕,万象。森然已具,正此谓耳。若谓只有此理便会能动静,生阴阳,尤其不适之论。理,虚而无著者也,动静者,气本之感也,阴阳者,气之名义也。理无机发,何以能动静?理虚无象,阴如何由从理中出?此理皆窒碍不通,率易无当,可谓过矣。”其意是说,如说理能独存于气外,自身能动静,可以生阴阳,这便说不通。理是虚空而无可依着,动静是气的感应,阴阳是气的名称,理没有运动的机制,怎能动静?理无形象,从何处生阴阳?因此这种论说窒碍不通。实际上万理都出于气,不存在离气而悬空独立之理。天地未分之前,气以混钝清虚的状态存在?因其无形;可以称为无,天地分化之后,气以有形状态存在,称为有。所以,宇宙的变化由无而为有,皆由气主乎其间,没有一刻不存在气,理在天堆未分之前存在于太虚之气中,既分之后,存在于天地之气中,没有离气之道、离气之理。 由如上论说,王廷相认为,道、理只是气的属性,而气是道、理的本体。在《慎言·道体》中王廷相说:“气,物之原也,理,气之具也;器,气之成也。《易》曰:形而上者为道,形而下者为器。然谓之形,以气盲之矣,故日神与性乃气所固有者,此也。”其意是说,气是万物的本原,理是气的属性,器是气所聚成。《周易》说的形面上者为道,形面下者为器,所谓形上、形下都是就气而官的,无气就无所谓形上、形下。形上形下皆是气,所以说体现道的“神”,“性”等等都是气所固有。又说:“气者,造化之本。有浑浑者,有生生者,皆道之体也。”《雅述·上篇》说:“元气即道体,有虚即有气,有气即有道。气有变化,是道有变化。气即道,道即气,不得以离合论者。”《慎盲·五行篇》,锐:“元气者,天地万物之宗统。有元气则有生,有生则道显。故气也者,道之体也,道也者,气之具也。”这些论说都是把道视为气的从属,并且认为有气则有道,道与气相互依存,不可分离。 王夫之从“道”字钓原意出发理解其哲学意义,认为道本指行走之路。在《读四书大全说·孟子》中说:“道,路也。大地不尽皆路,其可行者则淑路”。在区别道与理的含义时又说:。道则不然,现成之路,唯人率循而已。”所谓“现成之路”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已经形成,必然遵循,二是指可以遵行,是行走之“路”。在这种理解的基础上引申出哲学意义,把道视为事物的轨道、法则,他称之为“当然之则”。在《张子正蒙注·太和篇》中王夫之解释张载的“由气化,有道之名”句时说:“气化者,气之化也。阴阳具于太虚捆缢之中,其一阴一阳,或动或静,相与摩荡,乘其时位以著其功能,五行万物之融结流止、飞潜动植,各自成其条理而不妄,则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遭,而知之必明,处之必当,皆循此以为当然之则,于此言之则请之道。”在《读四书大全·孟子》中又说:“就气化流行于天壤,各存其当然者,自道。”这是说,道指万物、鬼神各自应当遵行的运变法则,即“当然之则”。气中含有阴阳两种力量,二者相互作用,根据所处的地位和时机发生不时效用,使得万物,鬼神的运变有条不紊,这便是遭。然而它不是整个气化运变的条理性,而是万物、鬼神各自遵行的法则,所以说“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道”,“各有其当然者,曰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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