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道真自治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释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09〕16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促进产业发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有效治理食品源头污染,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诚信、自律显著增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一)集中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记录和出厂检验,严格落实餐饮单位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和使用制度,严格落实进出口监督检验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剂追查溯源机制。

(二)集中整顿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开展对食用菌药物残留的监测工作。通过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品”、茶叶、精品水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三)集中整顿畜、禽、水产品

责任单位:县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

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猪肉产品中喹恶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和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通过整治,瘦肉精、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检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四)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工商局、经贸局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抓好“四查、四看、四落实”;开展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的行为,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五)集中整顿食品流通环节

责任单位:商局、经贸局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用植物油、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执法检查,以副食及粮油批发部、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

(六)集中整顿餐饮消费环节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伪劣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频率和监督覆盖率,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登记制度。继续在餐饮业推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责任。

(七)整顿畜禽屠宰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畜牧局、工商局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牛、羊)肉非法交易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行为。逐步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八)集中整顿酒类管理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质监局、卫生监督所

认真贯彻《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好酒类持证经营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力争2009年底实现“5项任务、8个100%”的目标,促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九)集中整顿保健食品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城管局、公安局、卫生监督所、教育局

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力度,彻底清除校内及周边地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检查督促食堂经营者执行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具消毒制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饮食环境,取缔无证食品摊点。积极改造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提升学校食堂服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水平。

(十一)推进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办、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经贸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洛龙镇人民政府

通过镇政府与县直有关部门的努力,动员社会参与,采取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等措施,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三、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采取行政、认证等到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管理规范,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认真督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修订、制定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严格实施食品安全标准。

(三)加强检验检测。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逐步建立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收集、报送。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五)强化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六)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企业诚信体系;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七)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地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危害;进一步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全面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意识、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雷后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冉剑波(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霍文生(县卫生局局长)

唐荷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韩文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槐兵(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艳容(县监察局副局长)

荀利国(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小林(县经贸局副局长)

廖国春(县财政局副局长)

牟忠林(县农业局副局长)

文 刚(县畜牧局副局长)

吴 刚(县质监局副局长)

李飞雪(县工商局副局长)

杨进荣(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荣启(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商艳霞(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张佳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员)

(二)明确食品安全整顿责任。此次整顿,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县农业局牵头,畜禽水产品安全由县畜牧局牵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由县质监局牵头,食品流通环节由县工商局牵头,餐饮、食堂及保健食品由县卫生部门牵头,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由县经贸局牵头,综合协调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紧密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充分调动本地区监管资源,加强组织协调,共同抓好本乡(镇)的食品安全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县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指标,分解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实现整顿目标。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将对各部门开展整顿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措施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将予以鼓励;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给予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3: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