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残通〔2008〕66号
各县、区(市)残联: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证件已发放到各县、区(市)残联。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代《残疾人证》证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残疾人证》证件的管理工作。《残疾人证》证件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管理《残疾人证》领取、发放、保管工作制度。各县、区(市)残联理事长是《残疾人证》证件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监督与检查。
二、严格程序,认真校对,做到有关表册、证件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因工作疏忽大意、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证件损毁、丢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残疾人证损毁太多的,由各县、区(市)残联自行承担工本费用。损毁证件由县、区(市)残联收回统一保管。
三、正确使用两种证件。视力残疾人证件为红色磨砂人造革皮面,其他类刻残疾人证件为绿色磨砂人造革皮面。
四、认真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统计工作,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情况统计上报市残联组联科。
五、各县、区(市)残联《残疾人证》证件管理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务必于10月底前报市残联组联科。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