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尊老敬贤 |
释义 | 古时,男50岁、女45岁称上寿,便可进祠堂,享有一定物质和精神待遇。哪家儿孙不赡养老人,族长便出面调停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无人赡养的孤寡老人,实行“五保”,由政府民政部门供其衣、食、住、行、医的费用。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如干部、职工、学生等为“五保户”送柴、挑水、做卫生。逢年过节还送年货等各种礼物,使他们感到社会的温暖和幸福。 80年代后,许多乡村实行养老制度,年上60岁的老人,到村委会领取养老金。 80年代末90年代初,城乡各个街道、乡、村都建起敬老院,为老年人娱乐、休息的场所。 尊敬老人是福州城乡人民的优良传统。见老人尊称依伯、依母;乘车要给老年人让坐;宴会要请老年人坐上席或大位,开席要让老年人先举筷子;轻活要让给老年人,自己干重活;逢年过节要向老年人问安、送礼;家里遇大事要事要请教老年人;结婚时,要向父母和长辈行大礼,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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