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组织或者参加罢工行为 |
释义 | 组织或者参加罢工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各种方式组织他人停止工作,或者主动参加到停工活动中的行为。本行为的构成: (1)本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公务员。 (2)本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4)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第一,具有策划、动员、指挥、聚集、胁迫等行为方式组织他人进行;或者是明知是具有一定目的的停工行为仍然参与其间;或者是因被胁迫、裹胁而参加。第二,提出一定的要求,如提高工资待遇、撤换领导人员等;或者表明对某项事物的支持或抗议。第三,停止了全部工作或者部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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