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家平均分配伦理 |
释义 | 作者:朱德贵 从分配伦理规范的关系来讲,道家主张“天下平均”的分配伦理规范。《庄子·达生》:“圣人藏于天,故莫之能伤也。……是以天下平均。” 天道均平,人道也应均平,自是必然。《老子》第32章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王侯若能守,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天将知止。知止不殆。譬道在天下,犹川谷与江海。” 这是说,人世应像天降甘露一样,效法自然法则,无为无事,人民自然均平了。然而现实生活中是极不均平的,社会上层人物“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 。而下层老百姓怎么样呢?老子说: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天之道,其犹张弓!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是以 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处,斯不见贤。 可见,抑高举下,损有余而补不足,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这正是无为,而非有为。老子就向统治者公开宣称,反对以普通百姓的贫乏来造就统治者的富有,主张把权贵者的“有余”分给劳动人民。《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甲》记载: 江 (海)所以为百浴(谷)王,以其(第2简)能为百浴(谷)下,是以能为百浴(谷)王。圣人之才(在)民前也,以身后之;其才(在)上也,以(第3简)言下之。其才(在)民上也,民弗厚也;其才(在)民前也,民弗害也;天下乐进而弗詀(厌)。(第4简)以其不静(争)也,古(故)天下莫能与之静(争)。(第5简) 这里重点说明了老子爱民、以民为本的分配伦理思想。老子利用江海能拥有山川河流的比喻,说明圣人为什么能成为民众的首领,那是因为他时时事事都处在民众之后,知晓自己本身就是从民众中来,所以才能把富裕和幸福赐与人民,才能首先想到民众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享受。所以,老子说,那些英明的统治者虽然位居于人民之上,人民并不感到他们是一种累赘;虽然经常站在民众而前,人民对他并不感到害怕。像这样的统治者,人民才会乐于拥戴而不厌烦,因为他从不与人民争利。 老子既然认为万物自然而生,自然而为,自然而长,自然而成。自然的秩序是和谐的,自然的状态是美好的,自然的德性是美善的,所以人法自然,才是好的,反之,则是坏的,顺乎自然之道则能长久,反自然之道则不能长久。所以,人世之道应该“为无为,事无事”。“我无为,人自化;我好静,人自正;我无事,人自富;我无欲,人自朴”。于“为无为,事无事”中,社会得以安宁,人民也自然富足了。 庄子也主张平均的分配伦理规范,如《庄子·胠箧》:“分均,仁也。”分配公平,这就是仁爱。《庄子·天道》:“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均平万物、顺应民情,便是跟众人和谐的人。跟人和谐的,称作人乐;跟自然和谐的,就称作天乐。这里面的“均”体现了庄子学派的平均思想,也突显了老庄道家学派的平均分配伦理规范的伦理特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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