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诸葛寺石刻 |
释义 | 位于高坪高坪区高坪镇龙头寺村三社,此处原有寺庙一座,为纪念蜀汉丞相诸葛亮所建,名诸葛寺,现已毁。有碑一通,龛三个,造像九尊,为明至清代凿造。碑宽1.5米,高1.9米,阴刻明万历元年(1573年)吏部尚书陈以勤的《诸葛寺怀古》七律诗一首,字迹清晰,字体行草,遒劲多姿,刚健飘逸,颇具晋唐书风,内容为“诸葛山怀古/山名诸葛地偏幽/异代萧条怅独游/阵枕远流图未灭/军过此处迹还留/三分恨永荒山暮/万灶烟寒野寺秋/惟有行人忘事变/从来相望总悠悠/明万历元年秋八月望日/郡人青居陈以勤书”。龛距碑约50米,共三个,为长方形。凿于清同治元年(1862年),第一龛,内有造像六尊,作散跏趺坐,头部被毁。第二龛,造像已被全毁。第三龛,内有造像三尊,为一菩萨二弟子,菩萨作散跏趺坐,弟伺立左右,九尊造像均采用高浮雕技法凿造,有一定的艺术价值。 1994年9月10日,高坪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以石刻岩体为准,四周外延30米以内为重点保护范围,30米至50米之间为一般保护范围。在重点保护范围内严禁新建构筑物或其它建筑设施,在一般保护范围内所有的建设工程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城乡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方可动工。保护范围内严禁毁林、取土、葬坟、放牧、打鸟、及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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