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株洲县建设局 |
释义 | 株洲县建设局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工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法规股、城建档案室、项目办七个股室。设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燃气管理办公室四个二级机构,主管自来水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处。 1、办公室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负责综合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和会议组织;负责机关文秘、审核办文、文印收发、保密档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后勤、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值班接待等工作。 2、财务审计股职责: 负责本单位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审计机关的指导下,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城镇建设维护费的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和管理城市维护建设有关的资金,指导和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 3、政工股职责: 负责办理局干部、职工的调资、调动、正常退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核算;负责局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年终评先评优;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组织及人事部门的各项培训和考试;整理事业单位法人的年检资料,按时办理法人登记、法人变更、法人年检。 4、村镇建设管理股职责:执行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村镇给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乡镇建设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村镇建设科学技术进步等工作。 5、法规股职责:负责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普法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行政执法证的年审和换证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处罚审核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 6、城建档案室职责:负责各类永久、长期、短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城建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对全县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管理、利用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7、项目办职责:负责局重点项目的牵头实施;负责编制和审核工程规划方案及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设计、招标;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8、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职责:负责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9、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处职责:一是负责县城路灯装置审批和全县城镇路灯设施建设、安装、维护管理;二是负责县城范围内市政设施、街道、公用绿地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县城范围内广告张贴、横幅悬挂的审批和管理。 10、公共客运管理处职责:一是对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二是对城区客运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查,颁发《营运证》、《经营权证》。三是对城区客运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和就业培训,颁发《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四是对城区客运者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违章违规经营者进行教育处罚。五是对城区客运市场内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打击和取缔。六是配合物价部门制定城区内客运车辆收费标准。七是配合公安交通机关对城区客运行业的治安情况和交通安全进行管理。 11、燃气办职能:组织燃气执法人员对燃气企业及经营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立项、选址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设计、施工图进行审核;对在建燃气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组织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全县燃气企业和燃气经营网点资质进行初审、上报、发证和管理;审核、查验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