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周明焯 |
释义 | 周明焯(1898~1990),字志俊,以字称,号市隐,又号艮轩,爱国实业家。安徽至德县(今东至县)人。 周志俊是民国初年两任财政总长周学熙的次子。1918年周志俊任青岛华新纱厂(周学熙投资最大的企业)见习董事,1925年升任常务董事,主持厂务。当时,青岛已有日本纱厂6家,形成对华新纱厂的包围。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周志俊在华新厂废除封建式管理,推行科学管理制度;在山东高密、安丘等地开办植棉试验场,推广美国斯字棉种,建立可靠的原料基地;1928年订购瑞士1800千瓦汽轮发电机,自行发电;1932年引进英国大牵伸纺纱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60支棉纱、80支股线等新品种获美国芝加哥百年进步博览会优秀产品奖;1933年出访欧美10国,引进设备,延伸工艺流程;次年设立布场,1935年又增设印染场。经周志俊苦心经营,逐年扩充,到1937年“七七”事变前,青岛华新纱厂已拥有纱锭5万枚、布机500台和全套印染设备,成为当时中国北方最大的棉纺织全能厂。 周志俊十分重视新产品开发,1936年研制出仿190号阴丹士林布,取名“爱国蓝”,成为市场上的抢手货,利润高居北方各纺织厂之首。 1938年1月青岛沦陷后,华新纱厂被日商强迫收买。抗日战争期间,周志俊在上海开办了信和纱厂、信孚印染厂、久安银行、久安保险公司等10多家企业,成为上海久安系的代表人物。抗日战争胜利后,周志俊赎回青岛华新纱厂,续任常务董事,直至青岛解放。 青岛解放后,中共青岛市委邀请周志俊参加各界人士代表会议,与他共商国家大事。为发展生产,他从香港调回大量资金,并将他的250万股息全部用于生产和职工的福利事业。他先后将77亩果木园、高密轧花厂、个人住宅多处献给政府。在抗美援朝时,他所属的企业捐献了三架战斗机。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周志俊多次写信给青岛市人民政府,要求放弃私股,将他的企业改为公私合营。1953年9月30日,青岛市政府批准华新纱厂正式公私合营。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他要求放弃华新纱厂总经理职务,将企业完全委托给公方管理。1966年6月15日,华新纱厂正式改为国营企业,定名为国营青岛第九棉纺织染厂。 周志俊曾当选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山东省第一至四届委员会副主席,政协青岛市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山东省第五、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东省工商联主委等职。1990年6月在济南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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