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虎安 (1933~ ),陕西省蓝田县人。
1949年7月参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4年转入空军。
历任陕西军区独立第十团见习文化教员,团政治处见习干事,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一人力运输团政治处见习保卫干事,后勤部第三分部政治部保卫干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五航空学校学员、飞行员、中队长、领航主任,副团长、团长、副师长、空军第9师师长,空军军副参谋长。
1983年5月至1986年4月任空军航空兵第7军副军长。
1986年因身体原因离休。同年,报名参加北京律师函授中心和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的函授学习,取得两所学校的大专学历证书。
1990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1991年,正式注册受聘成为执业律师。
参加过抗美援朝、闽南防空战、西沙保卫战、对越自卫反击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