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释义 | 机构概况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身为2002年4月成立的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07年11月更名为区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11月区委、区政府决定将区政务服务中心更名为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从单一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扩大为集行政审批、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为一体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性质为区政府办公室举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综合科、监督科、工程交易科和信息科4个科室,下属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是我区集中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服务机构,是我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打造阳光政务的平台,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大举措。中心对内秉承“团结、勤奋、敬业、创新”的理念,对外树立“规范、便民、廉洁、高效”的形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开展工作。 中心位于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龙海大厦一楼和二楼,面积共计约3600平方米。一楼约1000平方米,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设有开标室、专家评标室和报名室等交易场所;二楼约2600平方米,为政务服务大厅,设有办件区、办公区,有24个部门设立了独立办事窗口,有8个部门设立了综合服务窗口。中心另设有区房屋权属登记、区婚姻登记、区港航管理、区烟草专卖许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和区国土管理6个分中心。 主要职责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行政审批服务的实施细则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服务项目的管理;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服务项目运转情况和办理进度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实施细则,为各项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招投标交易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有关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协助各职能部门对交易活动后期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息网络;电子监察平台、中心网站,为招投标交易各方提供信息服务,负责信息统计、分析、上报;为进场招投标活动提供全过程验证、见证服务;对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终端进行管理,抽取评标专家。 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政府采购的实施细则、指导和管理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运行得工作流程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负责进驻大厅各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考核、管理以及后勤服务。 五、负责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内设机构综合科: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各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监督科: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招投标交易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有关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工程交易科:负责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为政府各职能部门进场监管招投标活动提供条件,接受交易申报;为进场招投标交易活动提供全过程验证、见证服务。 信息科:负责建设和管理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信息网络、电子监察平台、中心网站。统一发布全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标结果公示等,负责信息统计、分析、上报;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区采购中心:负责按照我区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负责我区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衔接采购资金,并接受采购人委托代办的其他采购事项。建议政府采购方式,审核、制作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标书)。负责具体采购招标活动,签定采购项目合同,组织合同实施以及采购项目的验收。负责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负责收集、整理、统计政府采购信息、资料和统计上报政府采购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完整、系统的政府采购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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