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英续议缅甸条约 |
释义 | 中英续议缅甸条约 光绪二十三年(1897)正月初三日,李鸿章与英使窦纳乐订立《中英滇缅境界及通商修正条约》,即《中英续议缅甸条约》,亦称《西江通商条约》及《滇缅重定界约专条》。规定:开放云南腾越、思茅、广西梧州三口通商;中国如在云南修筑铁路,允与缅甸铁路相接;中国割让野人山一部,猛卯三角地永租与英国管辖,未经与英国议定,中国不得将江洪地区及孟连让与他国。五月初六日,中英双方互换该条约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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