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 |
释义 | 简要介绍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是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机构。 发展沿革香港回归祖国之前,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驻香港最高代表机构的身份,履行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继续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履行职责。 香港特区政府于1999年7月2日在《政府宪报》上公布,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的机构之一。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 标志含义以红黄两色飘带与中联办大楼的造型形成一个“中”字,代表中联办;大楼的五条竖线代表中央赋予中联办的五项职能;两色飘带既代表祖国内地与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又体现融合、交流等内涵,既有区别又密不可分;大楼底座的拱形桥梁代表中联办所起的沟通桥梁作用。外部圆圈体现了庄严和团结。LOCPG为中联办英文名称Liaison Office of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的缩写。 主要职能1. 联系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2. 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的中资机构。 3. 促进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 4. 处理有关涉台事务。 5. 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厅 人事部 宣传文体部 协调部 研究部 社团联络部 社会工作部 经济部 教育科技部 台湾事务部 青年工作部 法律部 监察室 信息咨询室 保安部 警务联络部 行政财务部 港岛工作部 九龙工作部 新界工作部 北京办事处 广东联络部 深圳办事处 促进两地交流中联办(原新华社香港分社)成立以来,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始终按照中央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为新中国的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为香港回归祖国和回归后的繁荣稳定,为"一国两制"的贯彻落实,做出了重要贡献。中联办作为中央政府驻港机构,是广泛联系香港各界的重要渠道,是促进两地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桥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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