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释义 | 部门概述中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隶属于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政府,是其下辖的一个科局单位,地址位于中江县人民东路20号。 职能职权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二、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初步方案设计图纸的审查,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开展的审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负责县政府重点建设工程实施的协调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 四、主管全县城市、镇(乡)的规划工作。负责指导县城规划区、各镇(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规划实施中需要调整的内容进行论证;负责监督各项规划的具体实施;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管理全县城市(含镇、乡)建设档案工作。 五、主管全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宏观管理城市公用事业;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属工程建设、燃气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规划区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城市、镇(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负责查处违法建设和违章作业工作出决定;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县建筑业。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和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和建筑装饰行业的管理及其企业的资质初审上报;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出评价;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小城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交易服务工作,指导和推进城镇经济适用房住宅建设工作。 九、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和劳务合作业务,组织开拓县外、市外、省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工人。 十、制定建设行业专(兼)职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批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管理和协调“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二、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系统股所级干部的培养、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工作和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做好信访和投诉工作;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双拥”工作、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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