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
释义 | 机构简介中国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委会)是中国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常委会)领导下的负责全省青年党员工作的工作机构。 青委会的宗旨是贯彻省委会、常委会和主委会议的有关精神,团结带领全省青年党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增强青年党员的活力和凝聚力,使之成为省委会联系全省青年党员的桥梁和纽带。 机构章程青年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致公党章程》和《致公党福建省委会专门工作委员会通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委会)是中国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常委会)领导下的负责全省青年党员工作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 青委会的宗旨是贯彻省委会、常委会和主委会议的有关精神,团结带领全省青年党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增强青年党员的活力和凝聚力,使之成为省委会联系全省青年党员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青委会每届任期五年,主任、副主任人选经主委会议通过后提交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委员、秘书人选由主委办公会议决定。届中青委会人员需要调整时,应由省委有关部门会同青委会提出建议,按组建专门工作委员会的程序办理。 第五条 青委会人数为20人左右,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一人。 第六条 青委会的工作对象是45周岁以下的青年党员。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七条 根据省委会、常委会和主委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向省委常委会汇报工作。 第八条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工作和交流经验,推动各设区市青年党员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 协助省委会做好青年党员的培训工作和推荐工作。 第十条 加强对全省青年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全省青年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一条 增强青年党员的参政议政意识,带领全省青年党员围绕中共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每位委员每年至少提交一篇提案、或一份调研报告、或一条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发挥委员在青年党员中的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 学习本党老一辈领导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等优良传统,积极向老党员请教,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开展尊老、抚老、敬老活动。 第十三条 鼓励青年党员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勤奋敬业,廉洁奉公。根据青年党员的行业和专业优势,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树立本党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四条 积极了解和关心青年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全省青年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青年党员排忧解难。 第十五条 结合青年党员的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活跃青年党员的学习和生活,增强青年党员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十六条 组织开展同省青联、省各民主党派、省“四侨”等的青年组织之间的联谊活动,加强同归国留学青年、海峡两岸青年的联系和团结,扩大青年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第四章 附 则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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