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 |
释义 | 简介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是由乡镇企业家、乡镇企业及企业集团的法人代表、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乡镇企业界知名人士组成的全国性民间社会团体。成立于1990年1月,并经国家民政部批准登记注册为社团法人。 宗旨按照有关法律和政府对乡镇企业的指导方针、政策和法规,发挥政府与乡镇企业、地方乡镇企业协会、乡镇企业研究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本会会员和乡镇企业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促进乡镇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做贡献。 主要工作(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和意愿,向会员贯彻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企业的要求和意见; (三)开展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乡镇企业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五)为乡镇企业提供培训、信息和咨询等服务; (六)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推进乡镇企业调整、改革、发展和提高的政策建议,总结宣传推广乡镇企业先进经验; (七)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 (八)组织会员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企业解决国际贸易争端; (九)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授权对乡镇企业行业发展情况、企业发展水平等进行评价; (十)主管部门交办和会员委托的其它任务。 会员中国乡镇企业协会现有理事单位372家,团体会员单位3000多家,并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乡镇企业协会有密切的联系,形成覆盖全国乡镇企业的协作服务网络。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聘请了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科技、教育、经济、新闻界等各方面专家为顾问。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是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创始会员,与国内、国外有关的社团组织有着广泛的联系。 组织中国乡镇企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日常会务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设有科教委员会、乡镇企业家委员会等9个分支机构。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秘书处办公室在农业部北办公区20号楼523。秘书处内设会员部、对外联络部、科技咨询服务部、培训部、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等。 中国乡镇企业中国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它包括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个体民营企业以及各种形式的合资、合作企业。它从事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饮食服务业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中国中小企业的主体。在我国政府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乡镇企业得到蓬勃发展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它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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