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四大经济区域 |
释义 |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6月13号的划分办法,为科学反映我国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区域发展政策提供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发布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及党的十六大报告的精神,将我国的经济区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地区。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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