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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郑州市委员会
释义

产生与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郑州市委员会(简称郑州市政协),是在中共郑州市委领导下,由郑州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它的前身是 “郑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郑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于1949年11月产生。1949年11月建立到1955年5月,随着人民政权的巩固和爱国统一战线的发展,协商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由17人,逐届增加到49人;各界人民代表的人数由196人,增加到340人。协商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围绕我市的大政方针和重要事务,召开了51次协商委员会,参与了对郑州市大政方针的协商和决策。协商委员会在建国初期五年里所作的工作,对于团结我市各族人民,反对国内外敌人,推进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恢复和发展经济,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政权,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1955年3月7日至9日,协商委员会筹备召开了政协郑州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郑重宣告:“郑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经开过,协商委员会已经光荣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任务,不再具备郑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常设机构的职能”。撤销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郑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建立了政协郑州市委员会。

政协郑州市委员会自1949年成立到2011年,它已经走过了62年的光辉历程。目前的政协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产生于2009年4月,由28个界别组成。截止2011年的十二届三次会议,共有委员577人,常务委员110人,主席1人,副主席10人,党组副书记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8人。主席、副主席中,中共6人,民盟1人,民建1人,民进1人,农工党1人,九三学社1人。

在新的历史时期,政协郑州市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特点、发挥优势,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证履行政协职能,为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组织构成

政协郑州市委员会的前身是"郑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于1949年11月产生。1955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郑州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政协郑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产生于2009年4月,现由28个界别组成,共有委员577人,常务委员110人,主席1人,副主席10人,党组专职副书记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8人。主席、副主席中,中共6人,民盟1人,民建1人,民进1人,农工党1人,九三学社1人。

市政协机关设办公厅、调研室(均为正县级)。办公厅下设秘书处、人事处、行政处、联络接待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文电处(均为副县级);调研室设综合处、宣传处(均为正科级)。

市政协设11个专门委员会(正县级):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委员管理联络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每个专门委员会各设1个办公室(正科级)。

直属事业单位3个:《郑州政协》编辑部(副县级),归调研室管理;市政协机关服务中心(正科级),归办公厅管理;郑州嵩山书画院(正科级),归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管理。现有干部职工116人,其中干部103人,工人13人。

机关内部刊物有《郑州政协》和《郑州文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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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1: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