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
释义 | 部门概述中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隶属于中国交通运输部,是其下辖的一个司局单位,正厅级。 部门职能1.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和水路运输、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起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拟订水路运输发展战略,提出水路建设规划、计划和国家重点水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核工作的建议;提出有关物流规划、政策和标准的建议。 3.起草水路运输、港口和航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水路建设和运输信息化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电子口岸建设。 4.承担水路运输、港口经营市场监管工作;承担无船承运、船舶交易、船舶代理、船舶管理业、理货等管理工作;承担引航的有关管理工作。 5.承担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承担水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护等的市场管理工作,核准、审核从业单位资质;承担国家重点水路工程和部管理的支持系统有关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水路行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 6.拟订水路工程标准、规范和定额,并监督实施。 7.承担航道及有关航道设施、通航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管理;会同有关司局承担跨临拦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审批。 8.起草水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收费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价格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 9.拟订水路运输应急预案,起草港口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拟订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政策和标准;承担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 10.承担对台运输管理工作和部涉台有关事务工作。 11.拟订政府间水路双边合作协定,参与政府间多边水路协定的有关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危险品和水路运输国际公约、规则制定和修订的相关工作;承担相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12.配合部总工程师做好相关工作,承办为总工程师服务的日常工作。 13.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局 长:宋德星 副局长:智广路 李天碧 解曼莹 李良生 李宏印 办公室 主任:林军保;副主任:王玉芬 台湾事务处 处长:陈如洋 法规协定处 处长:罗德麟;副处长:翁笑冰 经济运行处 处长:易继勇;副处长:柳 鹏、姚 飞 国内航运管理处 处长:叶红军;副处长:张金提 国际航运管理处 处长:许贵斌;副处长:高海云 建设市场监管处 处长:王建斌;副处长:李传光 航道处(三峡处) 处长:郑清秀 副处长:吴 琼 技术管理处 处长:胡 明; 副处长:张善波 工程管理处 处长:李永恒;副处长:常 勤 港口管理处 处长: 副处长:杨华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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