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 |
释义 |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始建于1949年7月。1986年6月,被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编委批准为大专体制。1988年8月兼办济南市行政学院,1991年兼办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形成了“一校两院”的办学体制。目前,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焉荣竹同志兼任校长。 学校位于济南市千佛山西麓,校园占地面积65亩,建筑面积54000m2。学校内设机构21个,有教授12人、副教授26人,23名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学校还聘请了18名党政领导干部、知名专家学者和成功企业家担任特聘教授、客座教授。 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要求,增强做好党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立了“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一”即充分发扬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突出一个中心。规范培训班次、规范培训学制、规范培训内容、规范培训对象,举办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处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各类班次。 “二”即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推动两个转变。积极实现教学从就理论讲理论向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转变,把重点讲授理论、提高素质,转化为既要传授科学理论,更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干部素质与能力相结合;积极实现科研从单纯进行宏观研究向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研究的转变,深入研究、正确回答济南市经济社会文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科研努力在党委政府决策的思想库作用方面有所作为。 “三”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三种意识。强化党校姓党意识,始终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为省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意识,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围绕济南实际积极投身基层调查研究,研究济南,服务济南;强化为党委政府决策的参与和智囊意识,主动承担市委市政府重大研究课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四”即提高工作水平,做到四个注重。注重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优化教学布局,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增强教学的针对性;注重科研工作的实效性,把教师的理论研究优势与有关部门的实际工作优势相结合,鼓励个人研究与集体研究、校内研究与校外研究相结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搞好应用研究;注重热爱党校事业人才的培养,培养和建立起一支政治上高素质、业务上高水平、情操上高境界的干部教师队伍;注重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投入,积极争取资金,提高硬件建设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五”即弘扬“五个一”理念,实施“一岗五责”制度。在全校树立一家人、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一个目标的思想。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制定完善包括“一岗五责”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积极营造团结和谐、文明向上的良好校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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