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志愿服务意向 |
释义 | 支愿服务意向是指志愿者服务的意向,志愿者所从事的服务众多,当中可能包括教育、环保、倡导及福利等范畴,因此难以统一划分,故此出现了几方面划分志愿者的种类: 第一种是以职权划分,可分为政策制定、直接服务及庶务类; 第二种是以时间性划分,简易可分为定时性及临时性; 第三种是以服务类型划分,可分类为福利类、教育类及文化类等; 第四种是以服务内容划分,可分为行政性、专业性及辅助性。 志愿者服务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志愿活动在世界上已经存在和发展了100 多年。据北京大学志愿服务和福利研究中心(2002 年7月16日正式成立,该中心是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志愿服务和福利研究与培训的机构。)丁元竹主任介绍,中国最早的志愿者来自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1979 年第一批联合国志愿者来到中国偏远地区,从事环境、卫生、计算机和语言等领域的服务。20世纪80年代中期,民政部号召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天津和平区新兴街就是早期开展社区服务的典型。90年代初,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这样社区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是目前我们国内最大的两支志愿队伍。 志愿者不仅进入了中国,还有了南北两个叫法:北方称之志愿者;南方则叫义工。香港,台湾两地就叫义工,台湾设有专门的“义工法”。很多在国内从事志愿活动的人,把志愿者和义工总是分开而谈,更有甚者认为,志愿者的档次要比义工略高些。实际它们都对应一个英文单词———volunteer 。 志愿服务最近几年越来越成为一种国际潮流。西方有学者专门指出,“如果说人类发展前500 年是技术革命带动全球的经济发展,那么今天人类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后500 年社会学、社会服务将成为地球上生存的重点,人类也将开始重新调整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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