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指点体裁法 |
释义 | 【名词解释】 指点体裁法,诗歌技巧之一,名称源于刘铁冷所著《作诗百法》。指点体裁是以诗之六义作为诗歌的评判依据,诗有六义曰:风、雅、颂、赋、比、兴。其中风雅颂为作诗之体式,赋比兴为作诗之法则。 诗有六义,而实则三体,风雅颂为体为经,赋比兴为法为纬。凡诗中有赋起兴起者,然风之中有赋比兴,雅颂之中亦有赋比兴,此诗学之正源,法度之准则,凡有所作,而能备尽其义,则古人不难到矣。 【分类解析】 风者,列国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主於乐不淫,哀不伤,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雅者,朝廷之事,公卿大人之诗也,主於善则劝,过则规,忠厚恻怛,使人竦然而动听。 颂者,宗庙之诗,用以飨祀鬼神者也,主於扬盛德,达诚敬,使人闻之,肃然而恭,穆然而思。 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例如“一枝梅破腊,万象渐回春。”言梅花破腊,春意渐回,就事言事,明明白白,凡人类乎此者,皆为赋体。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例如咏梅花诗曰:“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以高士美人形容梅花,凡类乎此者,皆为比体。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例如诗经:“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以美色之桃,兴起及时行嫁之女,凡类乎此者皆为兴体。 赋比兴三义既明,可推知赋而兼比者,为於敷陈其事中,更作比方之词,例如古诗十九首之第一首,既曰:“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下文即以胡马越鸟为比是也。比而兼兴者,为于比方之中,兼有引起之例,例如十九首之第二首,将以娼女荡妇相比,先以河畔草园中柳为引起是也。赋而兴又比者,则为三义俱备。例如唐人咏汉武帝思李夫人一首。首句“惆怅朱颜不复归。”为赋体,次句“晚秋黄叶满天飞。”为兴体,其三四两句“迎风细荇”、“隔水残霞”等字。则为比体是也。 【诗论举证】 论六义 作者:唐·贾岛 歌事曰风。布义曰赋。取类曰比。感物曰兴。正事曰雅。善德曰颂。 风论一。风者,风也。即兴体定句,须有感。外意随篇目白彰,内意随入讽刺。歌群臣风化之事。 赋论二。赋者,敷也,布也。指事而陈,显善恶之殊态。外则敷本题之正休,内则布讽诵之玄情。 比论三。比者,类也,妍媸相类、相显之理。或君臣氏佞,则物象比而刺之;或君臣贤明,亦取物比而象之。 兴论四。与者,情也,谓外感于物,内动于情,情不可遏,故曰兴。感君臣之德政废兴而形于言。 雅论五。雅者,正也,谓歌讽刺之言,而正君臣之道。法制号令,生民悦之,去其苛政。 颂论六。颂者,美也,美君臣之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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